在过去很长时间里,武警下辖8个警种,其中出动最频繁,危险系数最高,牺牲最大的是武警消防部队。在改革之前,我国的消防员都是现役制的武警,也就是那时消防员都是拥有军籍的,武警消防部队的官兵们,也是享受和武警内卫部队一样的待遇。

那么为什么我们还会听到公安消防部队这个名称呢?其实武警消防部队,就是公安消防部队,二者完全是一回事。在过去,武警有3个警种,归属公安系统领导,统称为公安现役部队,其中就包括武警消防这个警种,因此这支消防力量存在两个不同的名称。

2018年,武警进行了一次深度改革,按照“军是军,警是警,民是民”的改革方针,武警部队所属的8个警种,其中6个全部退出武警序列,这其中就包括武警消防。说实话,很多人对消防部队退出武警序列感到不舍,因为这是一支在血与火的考验中,不断奋勇前行的钢铁般的消防队伍,堪称老百姓的守护神。

武警消防部队实行兵役制,解决了消防员的来源和出路两个大难题,具备得天独厚的优势:既可以保证消防队伍年轻化,又能为消防队伍节约经费。消防部队的基础是武警义务兵,他们年轻力壮,战斗力很强。而且因为是义务兵,所以他们是没有工资的,每个月只有一千块的生活补贴。

就当时的情况来说,消防队伍参照武警部队进行建设,是合情合理的。武警消防部队的主管部门是公安部消防局,和内卫部队一样,消防部队也有武警义务兵、武警士官和武警干部。而且消防部队的士官制度和内卫部队相同,而且消防部队的武警干部,职级、军衔和内卫部队完全一样,有副团级中校警官、正团级上校警官,正师级大校警官这些之类的。

那么在退出了武警序列以后,消防救援队伍究竟实行何种体制和编制?与属地的应急管理局存在什么关系呢?

首先,消防部队由现役体制改为行政编制,整建制转隶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从武警消防部队,改制为了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继续承担城镇的防灭火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虽然改为了行政编制,但消防救援队伍不是所有人都是公务员,只有指挥员才是公务员编制,普通消防员则不是,既不是行政编制也不是事业编制,而是参照事业编制管理的一群人。

现在消防救援队伍的指挥员,其实就是过去武警消防部队的干部,如武警中校、武警上校、武警大校等人,就是原来干部身份的武警消防,改制以后才会是公务员。而消防部队的士官和义务兵,则都不是公务员,而是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对象。包括后来新招录的消防员,都属于这种情况,他们的编制属于单位,不属于个人,他们离开消防救援队伍以后,编制会留给下一批消防员。

其次,消防救援队伍实行垂直领导管理体制,即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省级消防救援总队-地市级消防救援支队——县级消防救援大队——乡镇(街道)消防救援中队/消防站。他们和地方应急管理部门没有任何隶属关系,只是存在业务往来而已。

例如某地级市消防救援支队的上级,是省消防救援总队,而不是该城市的应急管理局。二者各自独立、互不隶属。不过为了协调工作,市消防救援支队的支队长,会兼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消防队伍经过改革以后,职能属性定位更加突出,而且专业化程度更高,列装了各类信息化装备,招募了各类高技术人才。消防员虽然不再是军人,但是职责不变,而且让消防员完全成为了一种职业,人才队伍更稳定,发展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