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江秋莲与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760元,由上诉人刘暖曦负担。判决依法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围绕案发时是否锁门的争议,二审判决指出,一审法院认定的刘鑫在案发时锁门的事实准确。

据判决书,关于刘鑫在案发时是否把公寓房门锁闭。经查,在刘鑫第一次向日本国警方报警电话录音中,刘鑫先用汉语说:“把门锁了,你不要骂(闹)了”。在警察询问“门锁着吗”时,刘鑫回答:“是的,进来了,但是姐姐”。在刘鑫第二次向日本国警方报警电话录音中,警察问:“屋子的门好好锁了吗”,刘鑫回答:“我现在锁着,是的,没关系,但是姐姐危险”。后警察又说:“你看到是警察的话,请把门打开”,刘鑫回答:“好的”。刘鑫在一审答辩状中也自认“报案后警方让把门锁上,不要出屋,答辩人都是遵警方之意行动”。一审判决认定刘鑫在案发时锁闭公寓房门的事实正确。

在该案一审判决后,刘暖曦提出上诉。据青岛中院公布,刘暖曦一方的主要上诉理由包括五点,其中提到一审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证据不足,导致事实认定错误。二审开庭时,刘暖曦的代理人曾提出,锁门一说不成立,江秋莲的代理律师黄乐平对此予以反驳。

江秋莲接到电子版判决书后,即前往江歌的墓地,将判决书摆在了女儿的墓前,她说,“我还没有看,我要和江歌一起看判决结果。”失去了挚爱的女儿,任何一个做母亲的都会痛苦一辈子。如果刘鑫当时诚恳道歉,江歌母亲或许也会选择原谅的。江歌母亲江秋莲太不容易了!可怜天下父母心,之前,她甚至深夜发微博称,说自己的生命进入了倒计时!可见,江母在等这个判决时,她的内心有多煎熬。法律是公正的!

一个生命香消玉殒,一个家庭支离破碎,希望阿姨下半辈子不要再这么痛苦了。江歌妈妈撕心裂肺的痛,我们是永远无法理解的。虽然正义姗姗来迟!终究还是来了!江歌妈妈所遭受的痛苦,刘暖曦永远无法偿还,希望江歌妈妈多保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