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广西法院审结受贿、行贿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并发布了行贿典型案例。其中桂林市有多个干部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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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广西法院审结受贿、行贿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并发布了行贿典型案例。
通报显示,受贿案件中,887名科级以上官员被判刑,包括4名省部级官员、61名厅官。另外,有729人因行贿被判刑。其中,桂林有多人落马。
拉拢腐蚀多名干部
“黑老大”被判无期徒刑
案情:2010年至2019年,陈基福为避免其走私活动被公安机关查处以及在案件处理、购买土地、融资贷款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分别向时任防城港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支队长桂宝东(已判刑)行贿46万元,向时任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防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永纯(已判刑)行贿47万元,向时任东兴市副市长、防城港市金融办主任、自治区发改委处长邓海桑(已判刑)行贿312.83万元,向时任防城港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姚佩衡(已判刑)行贿200万元,向时任防城港市公安局副局长亢福顺(已判刑)行贿价值9.3万元的小轿车。
此外,陈基福还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行。
判决: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陈基福向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共615.13万元,其行为构成行贿罪,以行贿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0多个罪名数罪并罚,判处陈基福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1825万元。陈基福等人提出上诉,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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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政法干警行贿510.5万元
律师知法犯法获刑10年
案情:王飞是广西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送给吕某等11名查办刑事案件的政法干警及其同伙、司法工作人员共计510.5万元。
判决:桂林荔浦市人民法院以行贿罪,判处王飞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50万元。王飞提出上诉,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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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县长和司机行贿
男子获刑一年半
案情:2010年至2013年间,朱旭洪经原桂林市临桂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植琳的专职司机柳荣(已判刑)介绍,在植琳(已判刑)的关照下,先后承包了两处工程。为了感谢植琳,朱旭洪送给植琳30万元;为了感谢柳荣的介绍、推荐和帮助,送给柳荣好处费53万元。
判决: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朱旭洪有期徒刑一年半,并处罚金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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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居领导岗位手握权力,但这些权力并不是私有的,不受约束的。如果这个问题认识不清楚、识不到位,角色便会发生错位,自己也迟早会栽跟头。同意的请点在看。
【来源】南国早报、桂林事儿(版权归原作者,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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