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对食盐进行垄断,实行“专商引岸”的专卖制度,即食盐分区销售,可以打破一定的行省区域限制,设立一定地区为其引地。川盐引地大致可以分为三岸,即四川省内川盐称为“计岸”,贵州全境、云南部分地区称为 “边岸”,湖北靠近四川的八州县的“楚岸”。楚岸也称“楚八计”,是靠近四川的八县,即恩施、宣恩、利川、建始、鹤峰、长乐、咸丰、来凤八县;湖北其他州县则全食淮盐。

咸丰元年,太平天国运动爆发,淮盐通过长江运销的水道被太平军控制,湖南、湖北两省食盐供应短缺,盐课收入锐减。咸丰三年二月,湖广总督张亮基上奏咸丰皇帝,奏准川盐济楚,并做了具体方案,包括借拨川盐二千引;实行官运官销;盐引正课由湖北按引提解交付四川等措施。同时,户部也请求咸丰帝,招商贩运川盐入湖北;减半交正课;川盐济楚开始正式实行川盐济楚在中国近代财政史上是一件大事。咸丰三年到同治八年,十六年间川盐济楚都按此方案进行。同治三年,太平天国失败,天京陷落,淮盐运销的长江水道恢复。两江总督曾国藩多次提出“禁川复淮”,力图恢复淮盐在湖广的引地。

但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在巨大利益面前,牵涉到四川、江苏、湖北等地地方官僚的权利博弈,以及清廷统治者的优柔寡断。同治八年,李鸿章提出川、淮兼销于湖广,在荆州沙市设配销局,暂定川盐八成,淮盐二成。

同治十一年正月,曾国藩再次出任两江总督,与湖广总督李翰章、四川总督吴棠、湖南巡抚王文韶议定,并上奏朝廷,将湖北武昌、汉阳、黄州、德安四府先行归还淮南,专销淮盐,湖北安陆、襄阳、郧阳、荆州、宜昌、荆门五府一州,仍准川盐借销。还议定,淮分之界,不准川盐侵入分寸;而川分之界,仍可由淮商就中酌设子店,拨售零引。淮盐收回大量失地和权益。

光绪二年(1876)五月,两江总督沈葆桢咨商湖广总督翁同龢,将湖北之安陆、襄阳两府收回,销售淮盐。

以上两枚“武昌县 匠喻国良”,“松滋县 十一年匠裕通厚”两枚川锭型的湖北锭,可以见证“川盐济楚”的历史,应为当时湖北交给四川“川盐济楚”的盐课。其中喻国良为川省著名官银匠,铸银时间大概从道光到咸丰年间,如“犍为县 道光年喻国良”,“雅安县 九年匠喻国良”、“容县八年匠裕国良”等。而裕通厚则为川省咸丰到同治年的著名官银匠,所见川锭年份和匠名皆为方戳,如“绵州 七年匠裕通厚”、“捐输 四年匠裕通厚”、“捐输十二年匠裕通厚”等。

武昌县属于武昌府管辖,同治十一年被收回,不允许销售川盐,只给销售淮盐。而荆州府所属的松滋县,直到光绪二年,还允许销售川盐,但“川分之界,仍可由淮商就中酌设子店,拨售零引”,川盐和淮盐在松滋县形成竞争销售局面。

还见有“顺天府 喻国良”、“富阳县 喻国良”的川锭型银锭,则可能为协饷四川的银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