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西省永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创新思路、开拓进取,积极推进各项人社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构建和谐劳动人事关系。
一是扎实推进仲裁队伍能力建设。永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加强仲裁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仲裁员业务水平。通过“以老带新”,不断丰富业务知识和办案经验;定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活动,提高仲裁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强化与法院的衔接工作,端正行风政风,改善服务质量。
二是积极开展“局长走流程”活动。该仲裁院积极开展局长走流程活动,进一步了解并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中的堵点、难点,切身感受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打通仲裁服务“最后一公里”,不断提升群众对仲裁服务的满意度。
三是强化仲裁调解办案力度。疫情期间,永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充分发挥协商协调机制作用,坚持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保护企业生存发展并重的工作思路,鼓励企业与劳动者“有事好商量、遇事多商量”,把主要精力放在矛盾纠纷的调解上,尽量“少裁多调”。该仲裁院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疫情期间出台的相关政策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做到案件快办快结;特殊情况采取“不见面”形式,积极通过电话、网络及时与当事人沟通,确保在法律规定时间内结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四是稳步提升仲裁服务效率。永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对案件办理时限进行了一定程度缩减,进一步缩短案件处理周期。在接待时,该仲裁院向申请人提供一次性告知书和仲裁申请书范本,实现让群众少跑路,提高服务效率;对于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多发的企业,及时下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建议书,做好劳动纠纷的源头化解工作;健全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完善处理程序,灵活办案方式,提高办案效率,保证了劳动争议案件的办案质量。永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2年共接待案件53起,其中受理30起,调解结案26起,协议审查6起,调解成功率为87%,裁决结案4起,涉及劳动者43人,涉及金额223.3万元。受理的案件全部按时结案,结案率100%。
来源:运城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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