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真探事务所的小志。

在讲述今天的案件之前,小志想问问大家,还记得如果嫌犯患有精神病时应该如何承担刑事责任吗?现在不记得了也没关系,我们简单带大家回顾一下。我国的刑事责任能力分为三级:1、完全刑事责任能力;2、限制刑事责任能力;3、无刑事责任能力。司法机关会根据犯人所患疾病的严重程度来进行划分。

在划分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时,一般会有这样的几个原则:第一,精神病人应否负刑事责任,关键在于犯罪时是否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第二,犯罪时是否有辨认或者控制能力,既不能根据行为人的供述来确定,也不能凭办案人员的主观判断来确定,而是必须经过法定的鉴定程序予以确认;第三,对因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并不是一概放任不管,而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强制医疗。

根据上面提到的刑事责任能力等级,刑法对于精神病人应承担的刑事责任有如下规定:

1、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根据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2、完全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根据刑法第18条第2款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根据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在我国,目前司法人员判定精神病人应否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是司法精神病鉴定结论,这份报告必须由具备法定鉴定资格的单位进行。

之所以要带大家复习这些,是因为今天案件的主犯,在试图逃避刑罚时就用到了这个借口。至于他有没有成功,请各位继续往下看。

2013年3月初,不少脸书的香港用户都刷到了一个名叫“失踪的爸爸妈妈”的账号。账号的持有人是一对兄弟,据他们称,2013年3月2日,自己的父母,65岁的周荣基和62岁的萧月儿在和小儿子周凯亮于旺角朗豪坊吃早茶之后,称两人会称作巴士前往内地游玩几日,嘱咐小儿子先行回家,之后就失去了踪迹。

在父母失踪后,这对兄弟尝试寻找过父母的踪迹,但他们消失之前只提到了模糊的“内地”,并未说明到底要去哪座城市。眼看父母失踪的时间越来越长,他们只能在网上发帖求助,希望如果有人遇到一对“穿深蓝色长袖T恤和直筒牛仔裤”的男性和“穿浅色外套和牛仔裤”的老年夫妇,可以和他们联络。

3月7日,周家兄弟前往警局报案,正式向警方求助。3月14日,当事人之一的周凯亮接受了一家媒体的采访,在其中透露了案件的最新进展。据他所说,3月12日两兄弟曾接到警方通知,并未查询到周氏夫妇前往内地的记录,他们也曾来到父母的家中寻找线索,发现二老的其他证件都在,但内地通行证确实不见了。另外,两兄弟也去银行调取过流水,发现父母失踪这段时间,存款一分未少。

周凯亮还在采访中透露,父母和人无冤无仇,也没有欠钱不还,并且每次出去旅游之前,母亲都会提前告知两个儿子要去的地方以及大致行程,这次却什么都没说,两人的电话还都关机了。兄弟俩还试过询问二老的亲戚朋友,都没有发现他们的下落。在这段采访的最后,周凯亮无比遗憾地说:“我们能做的已经都做了。

随着媒体的跟进,这桩失踪案的热度水涨船高,关注的人越来越多,不过,其中的一些人并没有将重点放在帮忙找人上,而是开始关注这位抛头露面的小儿子周凯亮。不少人认为,这个周凯亮相当可疑。首先,“周氏夫妇称前往内地旅游后失踪”的说法就是周凯亮提供的,但是警方却没有找到相关记录。第二,既然之前每次母亲都有交代出行地点和大致时间,为什么这次没交代周凯亮也没有追问?而且他是父母失踪几天后才开始找人,并没有在父母失联的第一时间就报警找人,这也非常不合理。第三,两人失踪的地方位于朗豪坊,此处是旺角的中心地带,每天的人流量都非常大,如果二老真是在这里失踪,不可能找不到目击者。

随着这些舆论的发酵,还有人透露自己的朋友认识周凯亮,称此人非常偏激,每天都在愤世嫉俗。紧接着,还有人将周凯亮平时对家人不满的推文扒了出来,证实他和家人相处并不融洽。至此,越来越多的网友开始怀疑,周凯亮就是造成父母失踪的凶手。

其实有这样想法的不止网友,负责此案的警员们也认为口供有太多值得怀疑的地方。于是警方调取了周氏夫妇之前居住的地点的监控录像,发现两人自从3月1日从家中离开后,就再也没有回过家。另一组警员调查了周凯亮所说的茶楼的录像,发现在3月2日,不论是周凯亮还是他父母都没有在那间茶楼出现过。

有了这两份录像,警方决定再将周家兄弟叫来警局录一次口供。周家大哥的说辞还和之前一样,但周凯亮则顾左右而言他,开始给警方讲起了自己家的一些过往。

周先是介绍了他自己,2003年自澳洲留学归来后,一直没有找到稳定的工作,2012年他曾在一家媒体做地产板块的记者,因为不愿忍受上司的责骂,所以干了三四个月就辞了职,父母对于他的现状有些不满。接着他开始介绍家庭状况,父亲年轻时重心都放在工作上,因此经常和母亲吵架,但是最近10年两人的关系不错,没有红过一次脸。自己和哥哥因为从小兴趣爱好不同,所以平常很少交谈,也没什么感情。这次谈话中,周几乎将自己愿意讲的东西店都说了一遍,就是不愿再提3月2日的具体经过。

从警局回家后,不知是不是觉得此事快要瞒不住了,周凯亮选择在一个聊天群组中将事情经过讲了出来。按照他的说法,由于童年以及青少年时期的一些经历,自己已经患上了“心理变态”,对其他人缺乏同理心,在情感表达上也和正常人完全不同。由于以上原因,他已经和同伙一起杀害了自己的父母。周预料到自己要坐一辈子牢,为了减少警方的工作,决定在坦白后的第二天前往警局自首。看到这些消息的群友一时无法分辨真假,但出于保险起见,还是在深夜将消息通知给了警方。于是在3月15日的早上,警方上门将周凯亮正式拘捕。

再一次坐在审讯室中,周凯亮火速承认了自己的罪行,还供出了另一个同伙。原来在2006年,他因为工作原因认识了谢臻麒,两人兴趣相投,很快成为了好朋友。2012年失业之后,由于和家人关系差,周凯亮就想着搬出去自己住,可他当时手头的钱别说是买房了,就连租房都不够。

为了实现搬出去的梦想,周将大部分积蓄都投入了股票市场,这对缺乏理财知识的他犹如肉包子打狗,不但将自己的积蓄赔得精光,还欠下了一大笔钱。为了还钱,他尝试过寻求父母的帮助,想要买到家中的其中一套房产来还债,被周氏夫妇一口回绝。觉得人生无望的周凯亮向谢臻麒抱怨,自己从小就受家人压迫,如今又不肯帮忙还债,逼得他走投无路,想要自杀。

谢臻麒听完这番话,帮周凯亮找了一个不需要自杀的出路——只要杀了那些给他压迫的人。周凯亮想了想,居然接受了谢的建议,最终决定杀害父母,因为他们给了自己最大的压力。于是两人计划了半年,原本计划在深圳行凶,但谢臻麒在行动之前还是将杀人地点改在了香港。

3月1日,周凯亮先将父母骗到了谢位于大角咀海兴大厦的住所,趁着两人刚进入客厅来不及反应,周、谢分别持刀对周氏夫妇展开袭击。谢臻麒拿手捂住周母的嘴,在其身上连刺数刀之后,又将周母的喉咙割开,致其彻底死亡。周凯亮刺中父亲几刀之后,遭到了后者的激烈反抗,两人倒在地上扭打时,谢臻麒赶过来帮助周凯亮,两人合力割开了周父喉咙。

杀完人之后,周凯亮出于内心的恐惧,立即离开了案发现场。等到四、五天后他再度返回那里时,谢臻麒已经完成了分尸,并将尸块都藏在了冰箱里。两人又等了几日,见冰柜的低温也挡不住尸体腐烂的速度,于是先用保鲜膜包裹住尸块,将它们分别装进几个不透明的黑色塑料袋中,打算找时间去海边丢弃。值得一提的是,在周氏夫妇遇害的第二天,周凯亮的哥哥就察觉到了异常,于是两兄弟就开始了“寻亲”,也就是说,周凯亮其实是一边在做寻亲的表演,一边处理父母尸体的。

杀人到处理尸体,两人一直使用不同的电话卡进行联络,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换新号码。整个案件的开销都是由周负责,为了杀死父母,他事前先给了谢20000元用来购买作案工具以及租下行凶现场,事后谢臻麒又提出要处理尸体,于是周又多次转给谢将近20000元。

拿到口供后,警方兵分两路,一队前往逮捕谢臻麒,另一队则前往案发地点进行搜索。进门后,警方并没有闻到预想中的尸臭味, 整个房间倒是散发着一股消毒水的味道,现场的整洁程度也一度让他们怀疑自己找错了地方。不过,警员们很快就在其中一间卧室里发现了三个黑塑料袋,外围还摆放着大量除臭用品。

小心翼翼地打开袋子,一些人类的四肢出现在眼前,警方这才相信周没有撒谎。在另外一间房中,警方发现了两个用保鲜膜封住的冰箱,其中一部装着周父的头颅以及体内器官,另一部则装着周母的。此外,警方还找到了7把刀、1把锯子、600多个饭盒、两副面罩等分尸工具。在谢臻麒平时睡觉的床下,警方找到了一些手写笔记,其中不仅包含了购物清单,还有杀人后放血的办法。

值得一提的是,谢臻麒在被捕后给出了完全不同的口供。起先他强调自己没有杀人,是某天周凯亮带着一个大箱子来找他,打开后里面都是人的断肢,谢这才知道周杀了人。之后在周的指示下,他帮忙将尸块分装进冰箱和塑料袋,并购置了除臭产品。这之后他又推翻了自己的说法,承认杀人,称自己和周一人杀了一个,之后还曾将尸块煮熟以便隐藏更久。

2015年,这起肢解父母案终于开庭。周、谢两人均在法庭上推翻先前的口供,前者称自己杀人是因为有精神病,因此并非蓄意谋杀而是过失杀人。后者则表示自己没有杀过人,只愿承认协助分尸的罪名。

辩方为了证明周凯亮有精神问题,专门请来了两位精神专家。他们指出,周之前就有胡思乱想的症状,并在报社工作阶段有所好转,那时他还在内地同时交往了两位女友,其中一人还为其生了一个孩子。可随着辞职,他的感情也出了问题,两名女友都弃他而去,使得胡思乱想的症状加深,继而产生了杀害父母的想法。另外,周家族中有三人都有精神病史,因此两位专家认为,周可能患有遗传性精神疾病。

这些说法遭到了控方专家的反驳,他们称在走访过大部分周的朋友后,得知周并没有向任何人讲过自己的胡思乱想以及杀人意图,这些有可能是周杀人后编造出来的。另外,家族病史也只有周一人的证词能证明,并无其他真凭实据。最后,周将接受警方调查时,包括之前“寻找父母”时表现都非常正常,甚至在描述杀人过程时还带着笑意,明显没有精神问题。

至于谢臻麒,他的前女友出庭作证称,他曾在工作中受过一次严重的腰伤,之后就变得非常自卑,容易受人指使。警方还找人对其进行了智商测试,测出的结果只有84,加之他还出现了一些创伤应激反应,这令陪审团相信,谢只是受了周的要挟,所以才协助其分尸。

既然谢臻麒被法庭认为无辜,我们不妨来看看他对此案的描述。在认识周凯亮之后,谢臻麒同样因为经济问题入不敷出,于是想要将自己的原本整租的房间再租出去一间,这时正好收到了周的联络,由于比较信任周,谢臻麒就将房间租给了他。案发那几天,周每晚都要求谢离开房间,每次谢回家都会闻到一股浓烈的消毒水味。几天之后,周的房间总会传出一些恶臭,谢臻麒于是要求其处理,这时周当着前者的面打开了那些散发臭味的箱子,更威胁谢如果不帮忙处理就要去伤害他的母亲,于是谢只能听从他的指示帮忙处理尸体。

至于为什么要改口说自己杀了人,谢臻麒表示当时自己非常累,头痛欲裂,警方又一口咬定自己一定有参与,他觉得警方相信周凯亮多过相信自己,于是只能破罐子破摔。

2015年3月20日,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周凯亮两起谋杀罪成立,被判处终身监禁(香港已经废止死刑)。谢臻麒则被判阻止合法埋葬尸体罪,判处1年监禁。

事后再回看之前周凯亮当时为了寻找父母而接受的采访,他那句“我们能做的都做了”,真是让人细思极恐。

好了,今天的案件到这里就结束了。希望这个曾经真实发生过的案件不会成为你今晚的噩梦,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