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战友大家好,最近我看到有的战友,对参战退役军人的优抚保障政策,提了六点建议,其实我还是不是很认可战友这样的观点。

首先,战友的观点有时候过于偏激。过于偏激的观点确实不利于讨论政策。比方说战友认为说我们以前的关于参战退役军人的一些优抚政策都一直比较片面,还比较杂乱,从来没有形成系统完善的一些政策,其实我个人觉得不应该这样看。

我们国家自建国以来,对于参战的退役军人还是非常重视的,特别是60年代,后来有了参试的这种退役军人之后,我们把参战参试退役军人都放到了很高的这样一个高度,来保障参战退役军人的一些优抚补助,是一直都存在的。

其次,战友提出六个方面要改变的一些东西,比方说,一要改变观念,二要完善制定关于优抚的一些政策,三要改变时间和身份啊,不要区分某一个年代的这种参战退役军人。第四要改变盯着钱,说参战退役军人拿钱来衡量不合适。第五,说全国要统一标准,不应该各个地方标准不一样。第六,要提高一些作风改进,坐在办公室制定不出好标准好政策。当然有些建议呢还可以,有些建议呢,确实不见得很好。

第三,对于参战退役军人的一些优抚保障政策,我想它确实是多方面的一个政策,它是体系性的,是既有政治荣誉方面的政策,也有物资待遇的政策啊,还有一些发抚恤补助金的政策等等,那很多东西确实也需要钱来体现。参战退役军人,我们提高标准之后,现在每个月达到800元,你说这不用钱,怎么体现呢?

所以,我想我们对于参战退役军人的优抚保障确实要重视。重视需要具体到观念上,具体到行动上,具体到政策上,具体到落地上,而不是我们一味地大家讨论这个问题。

其实,大家仔细一看,我们国家对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的这个保障,应该说也没有特别大的问题,往往可能有些个别的战友存在一些问题,这个需要个别地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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