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东方大酒店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我局已立案侦查。为全面搜集犯罪证据,查明案件事实,维护广大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请各位集资参与人进行报案登记,现将登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范围

自2005年1月至2022年11月,持有与台州东方大酒店签订借据等有效凭证的集资参与人。供应商、个人等与原华联超市、神仙居农业有限公司等关联企业之间的债务纠纷不在此次登记受理范围。

二、登记时间

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2月4日工作日 (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三、登记地点

按户籍所在地到以下六个指定地点登记:安洲街道西郭垟社区办公楼、南峰街道省耕社区办公楼、福应街道名家大酒店大厅、白塔派出所、下各派出所、横溪派出所(详见公告附件)

四、登记所需资料

1、集资参与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2、借据原件及复印件;

3、后续拟定的还款协议、欠条等原件及复印件;

4、借款凭证(银行、支付宝、微信等转账记录)、收取利息账户的银行交易明细(交易明细时间自第一次借款之日起至终止支付本金及利息)。

五、注意事项

1、已在公安机关登记过的,不再登记;

2、所有提供的复印件上,必须签名捺印(提供人姓名以及提供日期);

3、未在有效时间内办理报案登记,提交证据材料的,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监 制丨彭靖雅

主 编丨曹红兵编 辑丨张 静

(来源:仙居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