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因经济纠纷引发的凶案比比皆是。
今天的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在河南省驻马店市泌阳县。
泌阳县籍罪犯马某付与被害人高某录(殁年40岁)等人均为铜山乡同村村民,2006年,双方家庭曾因坡地的承包经营权产生矛盾。同年秋,马某付家在该争议地段挖树坑若干,准备植树。2007年2月23日,高某录等人在争议地段种上树苗,其中部分树苗当晚被马某付毁损。2007年2月24日,马某付的父亲马某谦携带一支单管猎枪、子弹数发,带领长子马某付、次子马某贵、大女婿闫某政、小女婿李某忠(均已判刑)前往争议地点,与去栽树苗的高某录、高某立、高某等人相遇,双方发生厮打。马某付从父亲手中夺过猎枪,朝天空鸣放一枪后,分别向高某、高某录、高某立各开一枪,致18岁的高某立当场死亡,31岁的高某及高某录两兄弟在送往医院的抢救途中死亡。
案发后,涉案成员相继落网,唯独马某付长期潜逃,泌阳县警方为此付出了大量的侦查工作,将马某付上网追逃。
2019年9月13日,泌阳县警方终于在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一出租屋,将潜逃12年之久的马某付抓获,2019年9月17日,马某付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2020年8月7日,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马某付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宣判后,马某不服上诉,2020年12月21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院核准。
2021年4月30日,最高院经复核后核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马某付死刑的刑事裁定。
最高院经复核认为,被告马某付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马某付因土地承包纠纷持枪杀死三人,犯罪手段残忍,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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