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CCAR135部运行的飞机,局方日常监管中除了专项检查外,还需要进行停机坪检查、航空器年检和维修管理体系检查。(本文主要针对135部运行的公务机)
停机坪检查一般通过抽查的方式对运营人运行的航空器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有飞机内外部状况的检查、航线维修和勤务工作的检查等。停机坪检查主要针对运营人的主基地,一般每半年开展一次,并且不事先通知运营人,属于突击检查。
航空器年检一般采用机队抽查的方式开展检查工作。主要针对维修方案(MP)、适航指令(AD)以及服务通告(SB)的执行情况以及对飞机故障和缺陷的处理情况等进行检查。
工程管理体系检查一般按需开展检查工作,主要针对运营人的维修管理记录以及管理规范进行符合性检查,以确认其工程体系是否有效。
CCAR-135部航空运营人维修审定 /监察任务单
停机坪检查
01
合格证件
任何航空器都应当在运行时携带现行有效的:
1)国籍登记证
2)适航证
3)无线电台执照
02
内外观状况
航空器内外观如存在缺陷或者次要零部件、客舱设备缺失,应符合构型缺损清单(CDL)或者最低设备清单(MEL)内的要求和限制。
航空器实施设计更改时,应按照CCAR21部的规定获得批准。(如达索2000LX加装的翼尖小翼设计)
03
保留故障和项目
航空器的保留故障符合按照CCAR21部运行符合性评审要求批准的最低设备清单(MEL)内的要求和限制。
04
接送机
航空器的接送机均按照现行有效的持续适航文件中规定的方法、程序和标准实施,并且正确使用了持续适航文件中规定的工具设备(如耳机)。
05
航线维修
1)维修人员从事的工作内容与其授权的工作范围相符,未授权的人员应在具有相应授权人员的指导下工作。
2)按卡施工,维修工作遵循相应的实施依据文件进行。并且逐一及时记录、签署已完成的工作步骤,保证维修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3)使用的工具设备符合持续适航文件中的规定,并且为可用状态。对于复杂设备应带有操作说明。
4)维修工作现场整洁有序,拆下的飞机部件需标识状态。
5)维修人员应按照安全注意事项采取合适的安全防护措施。(如高空作业以及拆装电子设备时的静电防护)
6)航线维修中工具的三清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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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推拖航空器
推/拖航空器需依据现行有效的持续适航文件中规定的方法、程序和标准实施。(如下图,达索7X飞机在停放和拖机过程中需要安装起落架销,但是在顶推过程中无需安装起落架销)
07
除/防冰工作
除/防冰工作需按照局方批准的除冰和防冰大纲实施,包括检查程序和人员责任。
08
停放和系留
航空器的停放和系留均按照现行有效的持续适航文件中规定的方法、程序和标准实施,并且正确使用了持续适航文件中规定的工具设备。
航空器年检
01
维修任务的实施
根据局方批准的维修方案准备合适的工作单卡,建立有效的维修计划控制,确保计划维修任务在规定的间隔前完成。
1)由运营人自建或者与他人合作共同组建的CCAR145维修单位完成具备维修能力的维修任务。
2)当上述145维修单位不具备飞机或者部件维修能力时,需要安排对外送修。
3)航线例行/非例行工作完成后,由授权放行人员在飞行记录本上签署放行。
4)定检工作完成后,由授权的放行人员在维修放行证明上签署放行。(维修放行证明可由维修单位自定)
5)航空器部件维修完成后,由授权的放行人员签署AAC-038表对该部件进行放行。
之前有读者提问,送修人将部件送至经批准的维修单位A进行维修,在维修过程中,A又将送修部件中的子部件送至维修单位B进行维修,最后送修人是否应该同时索要维修单位A和B的放行证明?
CCAR145规定,当任何部件的维修是为本单位另一项完整的维修工作需要时,可以采用本单位的维修放行证明。也即是说送修人只需要维修单位A提供的放行证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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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故障和缺陷处理
当航空器报告或者发现故障或者缺陷时,应当在下一次飞行前完成修复。当因不具备条件而无法及时完成修复工作时,可以在确认故障或者缺陷符合MEL或CDL条件下推迟修复,并在规定的间隔内完成修复。
之前有读者提问,为何运营人编制的MEL需要经过局方批准,而CDL不需要?
如果运营人计划飞机在实际运行中允许带故障放行,则需要根据飞机型号适用的MMEL制定MEL,并获得局方的批准。CDL则是飞行手册的一部分,而飞行手册在审定过程中已获得批准,所以无需再次重复批准。
03
AD执行
CCAR135部运营人需要为每一架飞机建立包括出厂以来完成的所有适航指令(AD)的执行记录。如果AD涉及维修任务,则维修记录和放行证明需要在飞机的全寿命周期内一直保存。
如果CCAR135部运营人运行的航空器有未完成AD的情况(导致飞机不适航),需要在适航年检中具体说明原因,并且由维修主管立刻安排执行,在完成前不得运行该飞机。
之前有读者提问关于运行人和运营人的区别:
运行人是指实际控制使用航空器实施飞行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一般为航空器的所有权人,但当航空器所有权人将使用控制权委托给代管人时,该航空器的运行人为航空器代管人。
运营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并按照涉及民航管理的规章审定获得批准,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民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和通用航空企业。
所以,我们一般称91/136部代管人为运行人,而121和135部航空公司或者通航企业我们一般称之为运营人。
04
SB评估和执行
CCAR135部运营人需要为每一架飞机建立包括出厂以来完成的所有服务通告(SB)的执行记录。所有SB的维修记录和放行证明需要在飞机的全寿命周期内一直保存。
如果CCAR135部运营人运行的航空器有超期未完成强制性SB的情况,需要在适航年检中具体说明原因,并且由维修主管立刻安排执行,在完成前不得运行该飞机。
05
单机档案
CCAR135部运营人应为其运行的每一架飞机建立单机档案,用于连续记录航空器的技术状态信息。单机档案的保存需要建立有效的备份措施,保证记录在丢失或者损毁后可恢复。
06
老龄飞机
CCAR135部航空器年检中还涉及老龄飞机的专项检查,其主要项目涉及:
1)腐蚀预防与控制
2)增压边界修理
3)EWIS
4)燃油箱安全
对于老龄飞机以及需要特别关注的项目,我们在以前的文章中已有过初步提及,更深入的讲解分析由于篇幅原因,将在以后的文章中具体阐述。
CCAR135部维修管理体系检查项目
持续适航文件管理
AD、SB评估管理
维修计划管理
维修人员培训和资质管理
维修实施管理
质量管理
维修记录和单机档案管理
年度是航线检查管理
都看到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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