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轮军改中,省军区系统发生了极大变化;其中,随着七大军区的撤销,数量众多的省军区(直辖市警备区、北京卫戍区)纷纷转隶其它上级单位领导。但是,比较特殊的是,新疆军区、西藏军区和北京卫戍区是转隶陆军序列,服从陆军领导机构的管理;而其它28个省军区(直辖市警备区)则是统一转隶军委国防动员部,转型为国防动员单位。此外,相较于新疆军区、西藏军区和北京卫戍区,隶属军委国防动员部的28个省军区(直辖市警备区)不再领导作战部队、不再保留防卫作战职能,如此一来其管理幅度和部队建设职能自然就精简了许多。于是,这也就催生了省军区系统的另一大变化:军级领导职务锐减(包括副军级和正军级)。
目前,隶属军委国防动员部的28个省军区只设有2个正军级领导职务和2个副军级领导职务(军衔都是少将),即一位司令员、一位政委,一位副司令员和一位副政委(兼纪委书记)。而军改前,省军区一般设有司令员、政委、2个副司令员、1个副政委、1个参谋长、1个政治部主任等共计7个少将职务。也就是说,经过本轮军改,省军区撤除了副司令员、参谋长、政治部主任等副军级职务,同时其内设机构的规格也随之降低。
本轮军改前,省军区的内设机构可概括为“四大部”: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装备部(前二者是副军级,后二者是正师级);但军改后,省军区的内设机构重新调整为“办公室、战备建设局、国防动员局、政治工作局、保障局”(除保障局是副师级外,其余部门为正师级)。如此一来,目前省军区的内设机构已经没有副军级部门,且承接“司令部、政治部”职能的“办公室、政治工作局”仅为正师级(实际上降了半级),而承接“后勤部、装备部”职能的保障局则仅为副师级(实际上也是降了半级)。
最后,小圣再向大家介绍一下省军区系统新接收的单位和移交出去的单位/资产:
1、军改中,各大军种及武警部队的军队干休所统一划归属地省军区管理。
2、军改中,原属省军区领导的边防部队、海防部队、守备部队转隶战区陆军领导管理(新疆军区、西藏军区、北京卫戍区维持既有的部队领导体制)。
3、省军区掌管的军队经营性资产、资源按照中央和军委部署,有序转交给央企“融通集团”管理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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