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调研员到底算不算是领导呢?想要搞清楚这个问题,就需要对体制内,特别是机关公务员的职务职级情况有个基本了解。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以后,公务员实现职务与职级两条腿走路,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领导职务层面按照公务员法规定,由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共计10个领导职务层次。厅局级以下设置职级序列,由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共计12个职级序列。

中共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目前所有单位和集体选拔任用干部的基本遵循和依据,《条例》中涉及到的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是以县处级领导作为分界线的。另根据《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中办发〔2017〕12号)中关于领导干部的认定 ,主要指各级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央企业、国有企业中的县处级副职以上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干部)。因此,领导干部一般指的是县处级副职及以上的干部。

按照职级序列对应关系,四级调研员属于厅局级以下的职级序列,对应县处级副职。但是四级调研员算不算是领导干部?还需要具体区分对待,搞清楚四级调研员的由来。

职级并行制度实施以前,县处级副职非领导职务称之为副调研员,县处级正职非领导职务称之为调研员。职级并行实施以后,按照规定,所有厅局级以下非领导职务全部改套职级,并入职级序列。因此,调研员改套二级调研员,副调研员改套四级调研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副调研员改套的四级调研员,在市直机关以下平台,属于市管干部序列,对应县处级副职,自然属于领导干部。省直以上机关,副调研员套改的四级调研员,按照干部管理序列,属于单位中层,因为同样对应县处级副职,同样属于领导干部。

职级并行制度实施以后,四级调研员的渠道只有一种,就是由一级主任科员按照职级晋升规定晋升而来。截至目前,很多单位都组织过多次职级晋升,市直机关的资历相对较长的科长们通过两次职级晋升成为四级调研员;县直单位的局长,同样通过累计晋升,不管是占用单位正常职级职数,还是占用统筹指标,也有不少晋升为四级调研员,同时仍然兼任局长。当然,省直以上机关的平台,因为没有乡科级正职、副职的对应职务,很多主任科员套改二级主任科员以后,通过累计晋升成为四级调研员。市直以下机关,通过职级晋升取得的四级调研员,实质上仍然是科级干部,只不过享受县处级副职的经济待遇,部分工作待遇,并没有改变干部管理权限。所以,此类四级调研员不能算是领导干部。

综上所述,四级调研员能不能划为领导干部,就要看四级调研员是套改而来的,还是通过职级晋升取得的。套改的理应按照领导干部对待,享受正常的工资、工作、生活、政治待遇;职级晋升的一般只享受工资待遇和部分工作待遇,不能算是领导干部。只不过,在市直以下单位,县处级副职领导毕竟属于少数关键岗位,职级晋升的四级调研员,通常因为任职时间较长,资历较老,出于尊重和惯例,大家也会习惯性地按照领导干部称呼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