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南省监察委员会通报1起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和2名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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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把严的基调贯穿作风建设全过程,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教育引导党员、公职人员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良好秩序,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助推“清廉云南”建设取得实效,云南省纪委监委从2023年1月20日至29日,连续10天对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和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赌博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现将1起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和2名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问题通报如下:

一、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 2023年1月18日,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车牌为云DE0679公务用车,利用在昆明市五华区开展公务活动之机,前往呈贡区斗南花卉交易市场进行与公务无关的活动。 二、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一)李永平,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安宁市分局工作人员,2023年1月23日21:30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二)杨立华,中共党员,玉溪市元江县司法局股长,2023年1月23日20:56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举报电话:12388。 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云南省监察委员会 2023年1月27日

来源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清风云南

责任编辑 易科彦

责任校对 刘自学

主编 何晓宇

终审 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