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朔的军事力量

河朔割据能否长期维持,首先取决于其本身各种特殊的经济、军事和政治条件。关于河朔优越的经济条件和物质财富,过去人们谈得很多。关于河朔的兵强,论者似乎过于看重牙兵。实际上牙兵主要是安内而非御外,职在保牙城,卫节帅,所谓“卒卫于牙,固职也”。

河朔的军事力量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点上:

第一,兵员众多。

魏博、成德的在籍军士,大历时五万,建中初,魏博达七万,卢龙更不止此数,淄青十万,淮西五万。即以河北三镇而论,已是二十余万,约为天宝时河北军队的二倍。

第二,河北产马,骑兵构成高。

古代军队最精锐的是骑兵,“骑兵在整个中世纪一直是各国军队中的主要兵种;在东方各国,经常起主要作用的是非正规的轻骑兵……骑兵的这种优势主要不是由于它本身的长处……而是由于步兵的素质低劣”。

卢龙骑兵在二万以上,成德精骑更是著名,亦不下数万,魏博亦然。史称,河北“复产健马,下者日驰二百里,所以兵常当天下”。杜牧把河朔“兵常当天下”、与“产健马”联系起来,是很有道理的。

第三,河朔有悠久的尚武传统及广阔的兵力资源。

河北之人,生长边陲,自古以来,所谓“燕赵慷慨悲歌之士”,就有习武尚战的风习。塞外少数族的迁居,更使这里具备了丰富而优秀的兵力资源。故杜牧说,“夫河北者,俗俭风浑,淫巧不生,朴毅坚强,果于战耕”。

二、强大的军事统治网

河朔诸镇庞大的军队,编织在各种严密的军事组织之内,形成了一个既便于制内而又足以御外的军事统治网。

这些军事组织一般有军、镇、守捉、戍、营、城、寨(砦)、栅、堡等。军、镇等一般分布于州、县治所或关津、险隘等要害地带。戍、栅、堡、寨(砦)等则星罗棋布于各处,成为抵御外来进攻的军事据点,每个据点都具有极强的战斗力,唐朝军队夺取一栅一堡,都要付出艰苦的努力。

河朔诸镇还通过这些军事组织牢牢地控制了管内州县,使藩镇在对外战争中,能够以一个整体来行动,正如乌重胤所说,“所以河朔六十年能拒朝命者,只以夺刺史县令之职,自作威福故也”,“若刺史各得职分,又有镇兵,则节将虽有禄山、思明之奸,岂能据一州为叛哉?”

除了内部的军事统治网外,外部巩固的政治军事联盟,也是河朔割据长期存在的重要原因。所谓外部巩固的政治军事联盟,主要是指表里”相为一体的关系。河北地区“东滨海,南控三齐,西阻太行北届沙漠”,形势险要,而四邻皆非国家州县,诸镇易守,唐廷难攻,无法形成对它的包围圈。

元和时,李绛曾一再论到淮西、河北的不同“何者?淮西不与诸贼邻接,四面尽是国家镇兵,势力孤危,援助悬绝”。又说,浙西、西川之所以很快平定,也是因为:“四向皆国家兵镇,事与河北不同。”

反过来说,河北则“与此有异,外则结连势广,内则胶固岁深,以此用兵,必为不可”。唐廷有时也“欲其有以相图,则势离易制”,破坏它们的联盟。但因其“势同患均”凹,利害一致,“邻道平居或相猜恨,及闻代易,必合为一心,盖各为子孙之谋,亦虑他日及此故也"。建中时的“四王”联兵,长庆初的三镇同叛,就是这一情况的典型表现。

宋人孙甫说:“德宗尝以魏博叛逆,遣将讨之,反至大乱;宪宗又以镇定拒命,出兵伐之,卒不能平;盖三镇相为势援,复结河南叛臣,胶固其力,不可卒破也。”此语一针见血地指明了河朔联盟与其长期割据的关系。

三、与唐王朝最为明智的关系

河朔割据之所以得以长期存在,还与河朔诸镇不否定唐王朝的政治态度,或者说游离性与依附性并存的特点密切相关。这一政治态度与特点,使河朔诸镇避免了与唐廷处于势不两立的地位。如建中大乱,魏博、成德、卢龙、淄青“四王”并立,但仍奉唐廷正朔。而朱泚称帝,却是企图取唐而代之。所以唐廷宁可赦肇乱的河北而讨朱泚。

兴元大赦敕,对田悦等“一切并与洗涤,各复爵位,待之如初”。对朱泚则说他“大为不道,弃义蔑恩,反易天常,盗窃名器,暴犯陵寝,所不忍言,获罪祖宗,朕不敢赦”。其态度是极为鲜明的。河朔落镇有个信条,叫“礼藩邻,奉朝廷,则家业不坠”。

“礼藩邻”是为了维持各镇之间的联盟;“奉朝廷”则是为了避免与中央关系白热化而引火烧身。这样,河朔把自己的割据行动限定在唐廷能够容忍也不得不容忍的范围之内,也就“家业不坠”了。

值得特别指出的是,对河朔割据地区的统治状况,我们应该实事求是地去看,那里并不像人们所想象的那样一塌糊涂,一无是处。

四、注重内部轻徭薄赋

许多史实表明,割据地区的许多节度使出于巩固自身统治的政治需要,也是注意改善统治手段,注意发展生产和均减赋税的;而残虐刻薄的藩帅则站不住脚。

如相卫镇薛嵩,是与田承嗣、李宝臣、李怀仙等一起瓜分河北地区的安史旧将,《文苑英华》卷八〇六程浩《相州公宴堂记》称其初建镇时,“兵不满百,马惟数驷,府微栖粮,家仅余堵。公乃扫除秕政,济活人命。一年而墙宇兴,二年而耕稼盛。日就月将,遂臻夫小康”。

程浩的《记》文容有溢美之词,但《旧唐书》卷一二四《薛嵩传》也称他治相卫,“数年间,管内粗理”。淄青李正己也是早期的一名跋扈藩帅,司马光说他“用刑严峻,所在不敢偶语;然法令齐一,赋均而轻,拥兵十万,雄据东方,邻藩皆畏之"。

显然,如果不是确有其事,司马温公是绝不会苟且地把“法令齐一,赋均而轻”的褒赞送给骄藩的。当然淄青镇的情况稍有例外,李正己时所统有淄、青、齐、海、登、莱、沂、密、德、棣、曹、濮、徐、充、郓十五州,皆富底地带,因而有可能做到“赋均而轻”,其他地狭兵众之处未必能如此。

但在安史之乱平定的初年,正当唐廷“君臣猜间不协,边计兵食置而不议者几十年”的时候,河朔诸镇从维护自己切身利益出发,一面训兵整武,一面屯田积谷,恢复和发展生产,完全是情理中的事情。

河朔诸镇下属州县及后任藩帅也有不少人注意管内的治理。如田廷玠“不乐军旅,与田承嗣为从昆弟,仕为平舒丞,迁乐寿、清池、束城、河间四县令,以治称,迁沧州刺史”。田悦在魏博,亦“性俭啬,衣服饮食,皆有节度”。幽州刘怦为雄武军使时,“广垦田,节用度,以辨治称”。张孝忠在易定镇,“理疆场,缉逋亡恤寡,躬问疾苦,坐不安席。志通邻好,忧人阻饥,使屡空之家无不自给,负米之孝,知其所归,况征敛(阙字)输纳重轻之法人吏一变,奸期绝源,老幼相携,归府如市”。(《旧唐书》)

当然也有不少苛虐的藩帅,如魏博韩全,冀镇王绍鼎,幽州朱希彩、张直方等,但他们大都因为残虐不治而为部下所杀逐(王绍懿病死幸免)。

当然,我们绝对不是说割据藩镇内部是一片歌舞升平的乐土,而只是想通过史实来说明,河朔诸镇的独立为治,促使他们要整饬内政,均轻赋役,以稳固自己的统治秩序,获得部下的拥戴。

不仅内政如此,边政也是这样。《旧唐书》卷一九九下《奚传》云:“故事,常以范阳节度使为押奚、契丹两蕃使。自至德之后,藩臣多擅封壤,朝廷优容之,彼务自完,不生边事,故二蕃亦少为寇。

其每岁朝贺,常各遣数百人至幽州,则选其酋渠三五十人赴阙,引见于麟德殿,锡以金帛遺还,余皆驻而馆之,率为常也。”可见,其时割据藩镇并未阻断唐廷与东北少数民族的往来,而“彼务自完,不生边事”的“自治”政策则与安史之乱以前边将生事寻衅以邀功,与安史之乱以后西北、西南边疆将帅养敌滋事的情况,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综上所述,我们辨明了河朔割据地区的政治状况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一塌糊涂,目的在于说明,这种统治状况对割据的长期延续无疑起了巩固作用。

当然,史籍上关于骄藩悍帅苛虐为治的事也是所在多有的,特别是当他们与唐朝中央发生战争之时,为筹措军费而千方百计残酷诛求搜刮,常常成为引发内部动乱的诱因,这些悍帅也往往在战乱中丧生或被逐,这也许就是河朔藩帅奉行“礼藩邻,奉朝廷”的原因之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