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一名男子在餐厅喝完酒后打车回家,网约车司机接单后,看见男子大醉不愿送他,随后把他扶下车,取消订单后开车离开,男子沿河边行走时坠河溺死,家属向网约车司机和公司索赔87万元!法院该如何判决?
2021年12月19日晚,一名男子和朋友在餐厅聚餐,席间众人推杯换盏,都喝了不少酒,事后众人散场各自回家,男子请餐厅员工帮忙下单约车。
司机达到约定地点后男子上车,但司机却发现,男子已经严重醉酒,而且男子口中描述的目的地,和软件中显示的并不相同,担心醉汉在自己车上出事情,于是司机将男子扶下车,并取消订单驾车离开。
司机本以为不接醉汉,可以避免麻烦,没想到怕什么来什么,一件大祸事正在等着他。
男子下车后,沿着河边行走,却不慎坠入河中溺亡,次日尸体于附近河道中被发现,家人悲痛万分,经鉴定,排除他杀可能,也并非醉酒致死,直接死因为溺毙。
了解详情后,男子家属向网约车司机和公司索赔,双方协商未果后,家属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87万元。
那么,网约车司机和平台,是否应为男顾客溺水身亡承担赔偿责任?
1.首先,男子的死因为溺水,这点至关重要!
若男子死因为醉酒身亡,则可能涉及同饮者责任,根据民法的过错原则,同饮者若没有尽到相应义务,可以认为具有过错,应负赔偿责任。
同饮者负责,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强迫对方喝酒,比如领导要求部属喝酒;(2)明知对方身体不适,仍拼命劝酒;(3)明知对方已经醉酒,却不履行照顾义务;(4)没有做到劝阻醉酒者勿驾车,导致发生事故。
本案中,男子醉酒后于回家途中溺死,若同饮者明知男子醉酒严重,没有尽到照顾义务,应承担相应责任。
2.因男子溺水身亡,司机无需负刑事责任。
男子死亡,是多方面因素共同导致,自身醉酒是根本原因,司机拒载在其中起到一个促进作用,直接死因是溺水而亡,司机的拒载行为,和男子死亡结果之间,不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3.司机应负民事责任。
本案中,男子通过手机软件打网约车,接单时起,男子和网约车公司之间,就已经达成客运合同,根据合同,司机应将男顾客安全送到目的地。
男子上车以后,网约车一方已经开始履行合同,根据《民法典》第822条,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
同理可推,司机不得拒载醉酒男子,其没有尽力救助醉酒乘客,属于违约行为,应当为此负责。
此外,《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出租车司机,作为经营场所的管理者,当发现男乘客醉酒时,负有相应安全保障义务,即便不愿送他回家,也可采取拨打家人电话或者报警等更为合理的方式。
本案中,司机明知对方醉酒,却私自将乘客赶下车,作为一个正常人,知道醉酒后可能会发生意外,司机却漠视危险、执意为之,显然存在一定过错。
因此,司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4.网约车公司,应承担替代责任。
网约车司机与平台之间,一般有两种关系:一是劳动关系,司机属于平台员工;二是挂靠关系,司机每年向平台缴纳一定管理费。
若是劳动关系,则司机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根据《民法典》第1191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也就是说,司机开车属于职务行为,造成他人损害,平台作为用人单位,要承担侵权责任,不过平台在向乘客赔付后,可以司机有过错为由向他追偿。
若是挂靠关系,根据民法规定,挂靠方和被挂靠方,一般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据此,溺死男子家属,可以选择向平台或司机任何一方索赔,双方均不得拒绝。
实践中,为了确保自身利益,向平台索赔更佳,平台承担赔偿责任后,也可向司机追偿。
最终,法院综合事实、证据做出判决,认定网约车平台承担15%的责任,赔偿原告18万余元。
美酒虽好,切莫贪杯,因喝酒导致的悲剧,古往今来数不胜数,任何场合,喝酒都要适量,否则不仅误事,甚至可能伤身,一旦出事追悔莫及!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