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单位科员能直接提拔县直单位副局长吗?

按照《公务员职务、职级与级别管理办法第九条 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章程规定执行。其中,晋升乡科级领导职务的最低任职年限条件为:

(一)晋升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当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2年以上,或者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和三级、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累计2年以上,或者任三级、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累计2年以上,或者任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2年以上。

(二)晋升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任一级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3年以上。

县一级党委政府的规格为正处架构,是以县直单位的三定机构规格仅为正科级,自然县直单位的副局长级别为副科。因此,按照《公务员职务、职级与级别管理办法》,晋升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也就是晋升县直单位副局长只需要任科员或者一级科员满3年(不含试用期1年)即可,看似条件很简单,但实践中基本没可能。

县直单位因为层级比较低,规格受到限制,是以县直单位的科员与地市级市直单位的科员不同,市直单位的一级科员工作满年限,只有单位有空缺的副科级领导职数,主要领导同意,直接晋升副科级领导职务完全没有问题,因为副科级领导职务只不过是市直单位中层副职。而县直单位不同,副局长虽然级别只有副科,但是县直单位副局长却是领导班子成员,班子副职,属于县管干部,想要从一级科员直升副局长,就显得跨度太大,不符合干部提拔晋升的正常程序。

为了便于干部管理,通常都会有过渡层级。县直单位也是如此,一般的县直单位内设机构为正股级或者科级(级别为股级),包括县委常委部门也是如此,比如县委组织部内设机构命名通常为干部一科、组织一科、干部监督科等,实际上大多都是正股级别,少量科室的科长因为地位重要或者兼任二级单位的主要领导会高配副科级。但总的来说,绝大多数县直单位内设机构中层都是正股级别,也就是股长。公务员最低行政级别为乡科级副职,股长在我国的公务员序列中是不存在的,属于县级单位的内部粮票。

在县直单位内部,股长级别事实上仍然是科员级,并不比普通科员高出多少,工资也不比科员高。但股长毕竟作为中层干部,享有单位参加中层以上会议、一些文件的阅办权利。出于层级管理需要,作为县管干部的乡科级副职领导,一般优先从能力素质突出的股长中选拔,基本不会从普通科员当中直接产生,因此普通的一级科员是无法跨越股长直接晋升县直单位副局长的。

另外,县直单位副局长除了从优秀的股长中产生以外,还有多种来源渠道。比如,一些乡镇街道的副职,因为年龄、能力或者受到处分等原因,不适宜继续任职,组织上会考虑将其转任到县直部门担任副职;还有一些,两办、常委部门人员当中一些相对优秀的年轻股长,出于干部交流或者锻炼人才需要,会空降到一些县直部门担任副职。所以,县直单位的副局长来源渠道很广泛,本身对股长来说就有很强的竞争压力,更何况是一般的一级科员呢?普通的一级科员一般很难进入组织掌握的视线,在县级层面,一级科员想要跨越股长直升副职,属于打破常规提拔任命,希望渺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