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正文

2月4日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发布一则

悬赏公告

详情如下

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切实保护案件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悬赏执行通告

被执行人:程从富

执行案号:(2015)西法执字第1850号

执行依据:(2014)西法刑初字第902号

公民身份号码:

513024********3350

身份证登记住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栋川镇郭家凹村委会小龙口一组9号。

悬赏金额: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并经查证属实,使申请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给予悬赏金按实际执行到位案款金额的10%奖励。

申请执行人李少军与被执行人程从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一案,西山法院作出的(2014)西法刑初字第902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程从富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我院于2015年8月15日依法立案执行,被执行人程从富至今未履行还款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

同时,本院再次规劝被执行人积极前往西山法院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否则法院将视情节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涉嫌构成犯罪的,将移交有关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

0871-68104561 谢法官

源/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昆明信息港、云南网

总编/杨锐责编/刘勇值班编辑/孔德云编辑排版/邱少瑞

下载弥勒头条客户端

获取更多资讯

弥勒融媒法律顾问

云南湖泉律师事务所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庆来路湖泉和境小区一期A-13号

电话:0873-6222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