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邵玉姿

为进一步方便河北省参保群众到京津看病就医,2月6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取消我省参保群众到京津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自2月10日起,取消河北省参保群众到京津两地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通知》明确,自2月10日起,河北省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在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住院、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的京津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看病就医,不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

原来河北人去北京、天津看病,需要转院、备案,如果不备案,就要现金报销。此次明确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可用“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概括。比如,一个符合条件的河北某市的参保人员到北京就医,看病时执行的是北京的医保目录,但是基金支付的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还是执行河北所在市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