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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金融 利剑出鞘

曹县人民法院

开展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

专项行动

开局即决战,执行再出发。2月7日,曹县法院执行局开展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庆华任行动总指挥,执行局副局长王俭春任现场指挥。全体干警秉持依法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用足用活查人找物、查封扣押、执行调解、司法拘传等执行措施。执行涉金融案件21件,依法拘传被执行人13人,司法拘留3人,达成执行和解6件,执行完毕2件,执行到位金额40余万元,实现了本年度执行工作“开门红”。

拒不履行和解协议 被法院司法拘传

纪某与王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经立案执行后,双方初次达成执行和解。之后王某一直未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义务。当日执行法官一行驱车来到王某家中,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传。经多次沟通协商,王某主动缴纳了剩余案款。

迫于执行压力 偿清剩余案款

张某与李某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经立案执行后,李某迟迟未付案款。当日执行法官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传,经执行法官普法说理后,李某主动履行完毕剩余案款。

拒不返还贷款 拘传之后促和解

被执行人韩某向曹县某银行申请贷款30万元,到期后未履行。银行起诉至曹县法院,法院判决韩某返还银行30万元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韩某仍未履行,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日,涉案当事人韩某被依法拘传至法院后,仍拒不配合,多次调解无果后,决定对其司法拘留。经执行干警对其普法说理后,达成和解协议,当场履行25000余元。

下一步,曹县法院将继续加大涉金融案件执行力度,扩大涉金融案件宣传态势,全力以赴,攻破坚冰,坚决打好执行攻坚战,依法维护胜诉当事人权益,为县域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来源: 菏泽曹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