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政府官网发布关于《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首期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的批后公告。
一、调整范围
东至科技大道、章潭路,南至城西大道,西至车都大道、宝莲山路、四季大道,北至金湾大道,总用地面积约 5.47 平方公里,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面积为 5.02 平方公里。
二、调整主要内容
1.用地布局方面
唐凤大道以北、金湾大道以南、车都大道以东、青云山路以西区域调整为职业教育用地,车都大道以西、金华山路以东、唐凤大道以南、星光路以北区域保留和调整为职业教育用地,濂江路以南、旭日大道以北的商业用地调整为工业用地,金华山路东侧的燃气设施等用地根据城镇开发边界调整布局,城西大道以北、大琴河路以南、宝莲山路以西区域调整为工业用地,黄沙河路以北、唐凤大道以南、科技大道以东、章潭路以西区域调整为商住用地、高中用地、留白用地、公园绿地及防护绿地,黄沙河路以南的工业用地等维持不变。
从调整后规划得知,江西理工大学(三江校区)以南部分地块调整为高中用地。
2.道路交通方面
增设黄沙河路(科技大道 - 章潭路)、求知路(唐凤大道 - 黄沙河路),青龙河路(金华山路 - 车都大道)、洋田路(车都大道 - 科技大道)、青云山路(枫林大道以南)、垇上路(洋田路以南)、澄江河路调整为弹性道路,取消古陂河路(车都大道 - 青云山路)、内良河路(金华山路 - 车都大道)、村尾路(濂江路 - 旭日大道)、垇上路(洋田路以北)等支路。
3.规划指标调整
工业用地规划指标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赣市府发﹝2022﹞16 号)要求进行调整落实,高等、中等职业教育用地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50 米,绿地率≥30%;商住用地规划指标为容积率≤2.2,建筑密度≤35%,建筑高度≤60 米,绿地率≥30%;中小学用地规划指标为容积率≤1.0,建筑密度≤25%,建筑高度≤24 米,绿地率≥30%;其他地块除用地面积或位置微调外,规划指标与原控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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