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多岁老汉强奸同村20多名妇女被抓获后,全村人放鞭炮庆祝!

案发在山东临沂。丈夫常年外出打工的张某,于2010年6月3日晚,在公公婆婆家中吃饭返回家中后,被一名蒙面男子从背后勒索住脖子往家中拽,虽说张某体重有140多斤,反抗起来也有一定的力度,但还是未能避免被蒙面男子掐晕后,实施强奸的后果。

公公婆婆得知这一消息后,立马赶过去查看。看到张某被打得到处是伤后,公公婆婆随即准备报警。但张某觉得被人强奸是件丢人脸的事,故想劝说公公婆婆不要报警。但两老人觉得必须要抓住凶手,讨回一个公道。后在公公婆婆的坚持下,张某同意报警。

警方接警后,觉得此案性质恶劣,已经对周边群众的安全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于是,当地警方成立了60多名警力的专案组,对此案进行侦破。

警方通过走访得知,就在张某出事前5天,村内另一名妇女也和张某一样,在家中被人强奸,而且作案手段如出一辙。这条线条张起了警方的怀疑,即农村妇女觉得被强奸是件很丢人的事,故一般都会选择忍气吞声,不报警。于是,警方加大走访力度,通过深入排查,看看是否还有其他被害人,以此获得更多有价值的破案线索。

通过排查,警方发现自2010年起,村里己有20余名妇女在家中被人强奸,而且被害女性都是独自一人在家时被侵犯的,有的反抗较小的,在一晚上被多次强奸。通过凶手对被害人家庭情况和作案后逃跑路线的熟悉程度,警方初步判断凶手应该是同村人。

随后,警方将排查对象缩小至本村内。通过排查对比,警方将嫌疑人缩小至11人,警方接着根据作案时间进行筛查,发现有4人没有作案时间。于是警方将这剩余七人的生物信息取样进行比对,结果发现凶手并不在七个当中。但根据现有技术排查发现,这七人当中有一人的生物基因与案发现场发现的生物基因比较接近。于是警方将侦查重心,放在这名男子家族的男性成员身上。

通过深入调查后发现,该男子家族成员中,一名叫魏某的男子,曾因购买黄色光碟与人发生过打架案件被警方处罚过。这条信息,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后通过比对,警方确认侵犯张某的人就就是这名50多岁男子魏某。警方比对确认无误后,立即对其进行抓捕,警方在抓捕过程中,在魏某家中找到其作案时,所用来蒙面的“作案工具”。

魏某到案后,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经审讯后得知,其因观看不良视频,在妻子身上得不到满足后,遂产生了对村里独居妇女实施强奸的想法。据警方调查发现,不知羞耻的魏某,所侵犯的对象包括其长辈、同辈与后辈等。最后,检方以强奸罪追究其法律责任。(来源:说事拉理)

以案说法:

50多岁的魏某,其儿女都已经成家立业。魏某居然在本村内,对20多名长辈、同辈、后辈、同学下手,其害的不仅仅是这20多名被害人,还有其妻儿老小。试想一下,其家人还能在村里住下去么?村里人又将如何看待魏某家人呢?当然,法律也不会轻饶了魏某。

魏某为了达到奸淫目的,使用暴力手段,将被害人打晕、掐晕后,实施强奸,其行为己经构成强奸罪的主要构成要件,故应以强奸罪追责。

根据《刑法》第236条规定,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如有以下情节之一的,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无期徒刑或死刑:

(一)强奸妇女、幼女多人的;

(二)二人以上轮奸的;

(三)在公共场合强奸妇女、幼女的;

(四)强奸妇女、幼女情节恶劣的;

(五)强奸不满十周岁幼女或对幼女造成严重伤害的;

(六)强奸致人重伤或死亡的;

(七)强奸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具体到本案中,魏某强奸妇女达20多人,属以上第(一)、(四)款规定强奸多人和强奸情节恶劣的,依法应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且应从重处罚。

最后,强烈建议妇女被侵犯后,不要顾虑太多,应当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并报警将坏人绳之以法。此举不仅是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而且还能避免更多的人受到伤害。就本案而言,如果第一个被害人受到侵犯后,及时报警,或许就能避免后续20多名妇女免受侵害。

对于本案,大家有什么不同的看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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