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位当地的网友向相关部门咨询:自己属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交的有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孕期产前检查费用可以报销吗?如果可以,怎么报销,流程哪些?需不需区定点医院哪些?

亳州市医保局回复:

经查,产前检查不单独支付,生育后与生育住院费用合并支付。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如下:

一、顺产。一级医院1600元,二级医院1800元,三级医院2000元;

二、剖宫产。一级医院2600元,二级医院3000元,三级医院3600元。属多胞胎的,每多生一婴增加300元。

以上费用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药费、住院费(含基本医疗所必须的床位费、护理费、麻醉费、治疗费和材料费)以及产假期间生育并发症的医疗费。

您可以出院直接结算或者携带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出院记录、社保卡等材料到所属县区医保服务大厅办理报销。

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费用纳入医保报销,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费用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