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悬 赏 公 告

为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加强信用机制建设,现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决定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对公告案件被执行人准确住址或财产线索提供者予以奖励。具体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谭杰

公民身份号码370686198308126113

住址:不详

执行标的:30000元

执行案号:(2021)鲁0691执1341号

凡向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准确住址或财产线索(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除外),若真实有效,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得到执行的,本院将依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案款的10%支付赏金。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悬赏截止日期:2023年2月9日至2024年2月8日止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人可直接前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进行举报。

联系人:于警官

联系方式:0535-6098029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