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小故事【050】婚后父母给子女买房,为啥一定只写自己子女名字?
案例

父母全款给小红买房 房子登记在小红和小明名下,离婚时该如何分?
小红坚决要和小明结婚,瞒着父母在2018年5月,偷偷领了结婚证,并且要在在10月1号举办婚礼。因为小明家没有钱,在北京买不起房。小红父母无奈,2018年6月,花800万在北京朝阳区给小红买了一套房子,当做两人婚房,在登记房产证的时候,小红为了表达爱心,要求父母把房子写上小红和小明两个人的名字。

2019年10月,小明勾引别的女孩被小红发现,坚决和小明离婚,小明同意离婚,但是认为房子有自己一半,要求小红给自己400万元。

问:应该给小明400万元么?
律师说法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因为该房产写的是小明和小红两个人的名字,无论根据物权法还是婚姻法,都应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小明有一半产权。

因此,父母给子女买房子做婚房的时候,一定要想清楚,无论子女如何哀求,都必须将该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否则,刚刚结婚一年,小明就要分走400万元。
法条链接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小法官训练营
小明结婚后,为了表达爱意,将自己的800万元的房子添上小红名字。一年后,两人离婚,小红说房子有自己一半,要求小明给自己400万元,请问,法院该怎么判?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