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样一个时代,无论如何,潘金莲最终的结局都只能是非正常死亡。

一、抑郁而死的郡主

先从丑郡马宣赞说起。宣赞在水浒中的存在度不算太高,但此人两大特征十分突出。

一是武功非常了得。他因在比武中用连珠箭赢了番将,被郡王相中,招为郡马,完全是凭实力赢得上司欢心,最终抱得美人归。此后,宣赞曾与梁山将领花荣对阵。花荣的箭术,很可能独步当世。吕方、郭盛比武,二人画戟上的彩缨纠结难解,被花荣一箭射开;刚上梁山,听到天边雁群飞过,花荣点明要射第三只雁的眼睛,弦响雁落,分毫不差。对阵之时,以花荣的箭术,连射三箭都未能伤及宣赞,再次证明了宣赞的功夫不是花拳绣腿。

宣赞的第二个特点,据说是长得十分丑陋。他生得“面如锅底,鼻孔朝天,卷发赤须,彪形八尺”。仅从书中描写来看,除了鼻孔朝天确实不太雅观,面黑、发卷、须赤,很可能只是某个少数民族的生理特征,并不能算做丑陋。然而重点是,老婆郡主嫌他长得丑,而且,竟然因此便“怀恨而亡”。一句话,宣赞丑死了老婆,这也是他给人的最深印象。

因老公太丑便抑郁而死,是否过于夸张?结合历史上宋代女性的“好色指数”来看,还真不算夸张。

我在《大宋士子的五场人生》一书中,写到了几个丑男的故事。宋仁宗时期的知制诰祖无择,因长相过于难看,二婚前请大帅哥冯京出面替他相亲。但新婚之夜,祖无择的尊容显现,立即遭到退婚。这事可能出于笔记小说的夸张,不一定符合史实,但另一个例子却绝对真实。宋神宗时期,山东登州有位女子阿云,与邻人小韦订婚。得知未婚夫相貌难看,阿云当即与家人大吵一场,见无法扭转局势,又趁了夜色,拿刀直扑小韦,扭打中砍下了小韦一根手指。宁死不肯嫁丑男,这便是宋代女性对男性颜值的要求。

还有一个真实案例,与宣赞的情况比较接近。宋仁宗的长女,后来被封为周国大长公主,嫁给了丑男李玮,婚后夫妻关系极不协调。一天深夜,周国大长公主突然独自跑去敲响皇城门,吓坏了朝廷。李玮受到处罚,被令分居。但出于皇家脸面,很快二人又被要求住到一起。不久,周国大长公主便病死,估计也是抑郁而终。

二、隐忍而活的金莲

无论是从小说来看,还是从宋代史实出发,当时的女性对男人的颜值都有一定要求,应该是一种普遍的社会文化心理。在这样的社会文化背景下,潘金莲女士的日子一定十分难熬。

相比宣赞,潘金莲的老公武大郎,无论是长相还是能力,都相差了不止十万八千里。

从身高来看,宣赞身长八尺,是一位堂堂汉子。武大郎身高不满五尺,几乎只有宣赞的一半。古往今来,在女性眼中,男子汉气质的首要条件就是身高。武大郎这身材,无论如何都无法具备“男性”气质。

从外貌来看,武大郎“面目丑陋”。具体丑到什么程度,书中没有正面描写,但从他的外号“三寸丁谷树皮”来看,估计是满脸褶皱。在当时天下丑男排行榜上,武大郎应该有实力排进前几位的。

从能力方面看,宣赞的武功是屡经证明的,他能在梁山排名第40位,绝不是浪得虚名。而武大一辈子生活在社会底层,除了会卖炊饼,看不出有其他特长。

以宣赞身高八尺、武艺超群的条件,尚且把一位郡主“丑死”,以武大身高不满五尺、满脸褶子、能力低下的条件,潘金莲能够跟他一起生活将近一年,而且似乎没有落下心理疾病,已经属于内心十分强大了。(当然,以郡主的身份,可能对男性的期望值更高;但以潘金莲自身的硬件,也完全可以心比天高。)

作者施耐庵先生曾给潘金莲女士写过一首赞诗:“金莲容貌更堪题,笑蹙春山八字眉。若遇风流清子弟,等闲云无雨便偷期。” 在这之前,施先生凭空诬陷金莲女士“倒诸般好,为头的爱偷汉子”(拼命拒绝主人大户的纠缠便证明她并非随便的女人)。所以这首赞诗,从作者用意来看,显然是指责金莲女士风流浪荡;但放在当时社会文化心理的背景下,结合宣赞夫人的遭遇来看,这首赞诗却在客观上显示了对女性性心理、性需求的关注,显然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成就。

尽管潘金莲女士暂时还没有抑郁,但并不表示她能够一直保持生理和心理的健康。除非从此闭上双眼生活,否则,宣赞夫人、周国大长公主的结局可能就是她的前车之鉴,患上抑郁症是迟早的事情。

可惜,潘金莲很快遇上了武松。一番心动被拒绝之后,又遇见了西门庆。现在,摆在潘金莲女士面前的,似乎只有死路一条:要么抑郁而死,要么纵欲而亡。

三、谁把她推上死路

然而,潘金莲并不是完全只有死路一条,即使她选择了纵欲。

千万不要高估道德的自律和人性的高尚。如果仅仅是面对性的吸引,潘金莲还有可能抵御和拒绝。然而,她面对的却是西门庆的金钱和王婆的计谋,尤其是王婆天衣无缝的谋划,任谁也躲不过那种精心的算计。

潘金莲被捕捉了。

然而,即使潘金莲出轨,只要武大郎原谅,金莲女士仍然可以浪女回头,重新回归家庭,继续隐忍而活。

被西门庆打伤后躺在病床上的武大郎,曾对潘金莲说过:“你若肯可怜我,早早伏侍我好了,他(武松)归来时,我都不提。”宋代法律规定,对女性出轨,官府的政策是“夫不告、官不究”,其他任何人、哪怕是公婆前去告状,官府也不予受理,为的是防止其他人捕风捉影陷害妇女。《明公书判清明集》记录了近10起女子出轨案件,其判决都严格遵循这一法律精神。如果武大此话当真,潘金莲收手之后,武大不再提及此事,当然也不去告发金莲出轨,他们是可以破镜重圆的。以武大郎的条件,他也一定不会去官府告状,从而亲手毁掉这个几世修行才换来的绝世姻缘。他既没有那样的血性,更无那样的必要。

然而,就在潘金莲和西门庆双双要打退堂鼓的时候,王婆却表现得格外强硬,她送上了毒药,并亲手帮忙杀死了武大郎,从而把潘金莲彻底送上了不归路。

原本只是一位皮条客,王婆为什么要强行出头,使出了当事人都不愿使用的歹毒手段?应该是出于利益的算计吧。

王婆似乎是个孤寡老人,独自开一间茶店为生。王婆的茶店在武大郎家隔壁,地理位置应该不太优越,否则武大郎不会不在自家开店,而是每天挑着担子去卖炊饼。有人做过计算,武大郎平时每日卖炊饼所得的利润,大约2-300文,除去生活和房租,大约还有100文左右的剩余。对于社会底层的小生意人来说,这份收入,在宋徽宗时代属于正常水平。王婆的收入不会高过武大郎。而她就因为给西门庆拉了一次皮条,便得到了40多两银子的好处费,这一笔收入足够她生活两年。好不容易攀上了西门庆这棵摇钱树,王婆怎肯轻易放手?于是,出于对金钱永无止境的贪婪,王婆拿出了毒药。四条生命就这样断送在她的手上。

潘金莲偷情,始于社会文化大背景下的郁抑与苦闷,忠于一个毫不相干的女人对金钱的贪婪。生命中有太多的阴差阳错,由不得自己选择。

如果拥有选择的自由,潘金莲是愿意轰轰烈烈燃烧一次便死去,还是愿意慢慢腾腾地抑郁而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