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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十九期(总第689期)
应山东卫视“超级语文课”栏目编导的邀请,今年寒假参与录制了“超级语文课”的第二季节目,上了两节课。在这个节目即将播出之际,做一点儿回顾。
本来去年“超级语文课”第一季,就接到邀请,答应要去,但因为疫情的原因,最终没有成行。去年年末,因为“乙类乙管”,终于可以自由出行。于是在这个寒假去上海参与录制了第二季“超级语文课”。
因为家里没有电视,也不太关注电视节目,所以虽然接到邀请,但从没有看过这个节目,一直以为是到那里上一节课就完事儿了。但到了之后,我才发现,原来正式上课之前要彩排,上课之后要接受评课,然后还要PK,看几十位老师中哪些老师有资格可以从第一阶段到第二阶段晋级,等等,流程非常复杂。
总体来说,基本上就是教育圈熟悉的那种“做课”“赛课”的模式,不过是从线下搬到线上,要在电视节目和网络中播出。从刚开始当老师,我就尽一切可能逃避这种“做课”“赛课”,对此有一种天然的抗拒,觉得那是表演,而不是上课,所以,从教二十多年来,从没有上过这种课,都是常规课,随来随听。具体原因不是本文的重点,不在此处展开来说了,可以参见我之前写过的公众号文章《》。
不过,既然之前已经答应人家来录制节目,临阵脱逃不大合适,那会给节目组的安排造成很大麻烦。所以,只能“既来之,则安之”。一定意义上来讲,我把“做课”“赛课”的“处女课”献给了“超级语文课”。
两节课上下来,有一些幕后的故事,或者说在剪辑之后的节目中可能不会出现的片段,值得记录一下,作为我的一个关于教育教学的反思。
第一阶段,我是以白居易的《忆江南》为例,讲了一节通过古诗学习写作的课。之所以选这个内容,出于两点考虑,一个是这个内容比较方便用一节课相对完整地呈现;另一个是“读古诗,学写作”是我在公众号上发表的系列文章,也是在《作文通讯》上撰写的专栏,想借着此机会做一点儿展示。
中间的课怎么讲的,看节目就可以知道了。基本内容也可以参见我之前写的文章《》。我觉得有必要回顾一下的是评课环节。在这个环节,我和评委就一些问题争论了近一个小时,远远超过上课的时间。
下课之前,我对学生讲,写作这个事儿,是“光说不练假把式”,很多关于写作的方法和技巧,很可能是“一听就会”,但“一用就废”,没有一定量的写作实践,很难熟练掌握相关的写作方法和技巧,所以,建议同学要在课下把我本节课讲过的内容持续不断地落实在写作实践中。
用这个作为一节课的结束语,我个人觉得没什么问题,因为作文确实不是训练一次两次就能有质的飞跃,是要花很长时间,很大工夫才能取得成效的事情。
但正是这样一个课堂安排,引发了评委郦波老师的质疑,他觉得我这节课没有“到达”(也可能是“抵达”,或者其他的一个什么听起来学术气息很浓的一个词,时间过去有点儿久了,记不确切了,反正是类似的一个奇奇怪怪的词)。他认定我这节课没有“到达”的理由是什么呢?就是这节课只给学生讲了写作的方法技巧,没有训练,所以没有看到学生的学习成果。
我给他做了解释,告诉他正常而言,这个课后续肯定还会接着训练,而且不是一节两节,是一个长期的潜移默化的过程。但是,他仍旧“揪”着这个问题不放,强调没有训练是不对的,不是“超级语文课”应有的样式。
我讲“超级语文课”不应该只有一种样式,在我的观念中就没有所谓“一课一得”,我只是在学生的学习过程中,埋下一颗种子,至于什么时候发芽,是不需要太着急的,不是要立刻发芽才好,只要以后有机会发芽就好。然后,就像一般的辩论一样,总可能说着说着就转移了问题的焦点,当然,就这个问题也不可能辩论出一个结果来。
我对郦波老师讲,“你说没发芽,我说会发芽。”这个没办法得到证实,所以,争论的意义不大。在评委投票环节,三位评委,有两位举牌是“待定”,另一位是通过。
在此插一句,这个“待定”一词,用得真好,要为节目组的匠心点赞。其实“待定”就是不通过,就是否定,但如果直接用“不通过”,确实让人有一点儿尴尬。这正是语言表达的妙处之所在。
节目组设定的评价流程,评委先投完票之后,还有学生的投票。学生也是一人一票,现场有38位同学听课,我得了37票。在展示学生投票的结果之后,我开玩笑说,从学生的反馈来看,可以证明我上的这节课,播下的这颗种子,还是发了芽的。
但实际上,我真的不在意是不是当时就能发芽。语文课和大多数理科课程不大一样,尤其不能追求“一课一得”。有时候可能是“一课一得”,也有的时候可能是“多课一得”,甚至有时候可能是“本课不得”,但说不定以后又因为什么原因,学生学习接触了其他内容,和这一节课产生了碰撞,自然就有得了。
总而言之,语文课不能寻求立竿见影,要更重视潜移默化,更重视熏陶渐染才对,这才是我对语文课的基本理解。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在这个“超级语文课”上上了一节不超级的课,这是我作为一个语文老师的日常课,是一个展示了我的教学理念的课。
大约可能很多老师习惯于认真聆听专家评委的评价,我算是一个另类,在一些问题上,争论得有一点儿脸红脖子粗,评委甚至觉得我性格上可能比较容易激动,不大宽容。我明确地对他们讲,平时我是一个极其随和的人,很少与人发生争论,但如果讨论的是教育教学理念,那我寸步不让,一定要较真儿的,一定程度上来说,这才是我的底线。
评课环节除了就是否“到达”这个焦点发生争论之外,还有另外一个关键词也发生了争论,那就是郦波老师认为我这一节课在授课方式上更多的是“告知”,而不是“启发”。
这在大多数读者看来,可能觉得这两个词区别不大,反正最终学生能够“学有所获”就好了,干嘛还要纠结怎么收获的呢?但在教育领域,这两个词的差别却极为巨大,尤其在近些年新课改的背景之下,如果这一节课被专家教授认定为是“告知”,而不是“启发”,那基本上就是在全盘否定了这一节课,因为这完全不符合新课改提出的要激发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的基本理念。
关于授课方式这个问题,我也有自己的思索。通常当课改倡导某一种教学理念时,教师就会一窝蜂地往这个教学理念上靠拢,而另外一种教育理念就会被认定为是落后的,甚至是反动的。这样做,是以否定昨天来肯定今天,但如果所有的昨天都被否定了,那今天又从何而来呢,难道是从石头缝中蹦出来的吗?
这些年来,一些专家教授,在讲座或者评课时,常常把“要启发不要告知”挂在嘴巴上,仿佛如果这个课是“讲授式”的,就是犯了多大的错误似的。很多一线老师在做课时小心翼翼,想尽一切办法安排诸如小组合作学习,安排讨论,安排互动问答,很怕没有这些形式,或者缺了哪一个环节,就被扣上“启发不够”的帽子。
但我不这样,我是那个另类的老师。除了不做课,不赛课之外,我的课堂,也坚持以讲授为主,并不是讲授就一定没有启发,即使在所谓“启发”满天飞的当下,也不可少了讲授。启发也好,告知也罢,那只不过是一个形式而已,要视不同情形灵活运用。
这读一读《论语》就知道了,孔子对学生,有启发,有告知,也有讲授,如果按照今天这样“一刀切”的标准,是不是孔子连教师资格证都考不到呢?
以上是我对“超级语文课”的第一阶段的简要回顾与反思。限于篇幅,第二阶段的课,将在下一篇中做一些回顾与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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