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鑫宇案件中被大家忽略的三个疑点,第一,胡鑫宇22年10月14号失踪,但在失踪的前几天,胡鑫宇还在自己的日记中写道:10月15号我要回家,提醒自己别忘了晾在外面的衣服要一并带回去,可能是换季了需要回家更换衣物。
一个15岁的高中生前两天还计划着要回家,但回家前一天就自己出走甚至不想活了,这说得通吗?胡鑫宇如果是自己结束了自己的生命,那到底是发生了什么突然事件吗?从老师同学们的访谈中并没有发现什么意料之外的大事,那原本要回家的孩子究竟经历了什么样的心理过程呢?动机呢?第二,知名法医分析胡鑫宇的案件时明确表达,普通运动鞋的鞋带能悬吊着100多斤重量很多天,这一点可能性不大。
我们自己也洗过运动鞋,之前把鞋带洗了晾在外面,再用来系鞋带的时候明显拉力不如原来,纤维组织会变得松弛,南方树林里100多天的风吹日晒,尸体仍然完好的悬挂,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
第三,胡鑫宇出走被摄像头录下的最后时间是10月14号晚上将近6点,这时候天色已经阴沉,夜晚来袭,胡鑫宇没带手机,没带手表,仅仅拿了一支录音笔,在粮仓后的树林里没有任何的照明设备,他是如何做到将携带完美的牢牢打结在悬挂上树枝的呢?具体的S亡时间到底是什么时候呢?尸检快速结束了,为什么报告迟迟不能公布呢?
目前,胡鑫宇的家人已经试图说服发现尸体的当事人作为证人发起刑事诉讼,我们换个角度,粮仓这种防守严密警方进去搜查都要层层审核的单位,一个小孩轻松的进去了,失去了生命还100多天都没查出来,这合理吗?关于此事的更多细节存在很多疑点,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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