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看到很多人都在传“中央文明办已明确要求,不将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流动商贩,列为文明城市测试考核内容”这则新闻,欢呼摆摊人春天已到来,城市烟火气回归了。我仔细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这根本不是最新新闻,早就在2020年中央文明办就已经提出了。

现在突然引起热议,跟之前城管执法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但细思极恐,如果2020年中央文明办就已经提出了要求,为什么将近三年,这项措施没有得到落实,为什么城市文明建设没有依据此要求,为什么城管还是没有按此要求执法,为什么城市的摆摊还是那么难?说明不是没有相关政策,而是在政策在执行中又一次走样了, 说明有些地方政府和执法机构根本就没有贯彻和执行。

如果这三年,因为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或者流动商贩被受到处罚,是不是可以向相关的执法部门索要赔偿呢?是不是城管等相关的执法机构或者政府出面说清楚此事呢?是不是要给民众一个合理的交代?是不是要向广大市民作出道歉呢?

如果这样看,那么这三年创办文明城市限制摆摊,限制流动商贩就是违规,就是借着“文明”之名行不文明之事。创办文明流于形式,流于面子,而忽视了民生,忽视了百姓需求,才是最大的不文明。城市文明不遵守中央文明办所要求,何来的文明城市之称号?

其实疫情三年,中央防控政策到了地方政府执行,出现过度防控和层层加码现象,已经充分暴露了政策执行中走样,变形的现状。早在2020年5月就颁布的规定和要求,居然在2023年,城管拒不执行,创办文明城市依然不允许摆摊和流动商贩,说明某些政府和机构我行我素,根本没有把中央规定和百姓福祉放在心上。越是这样,越是损害政府的公信力,损伤执法机构的公正性。

本来属于底层人的春天没有及时到来,城市的烟火气没有及时回归,迟到的原因,居然是部分的相关机构没有贯彻执行中央的要求,不由让人痛心,而且也不免气愤。没有爱民之心,何来城市文明?没有为民服务,何来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