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得说明一点,那些省部级的人会被集中送去秦城服刑,是没有明文规定的,这是在历史时间上,形成的一种惯例。

至于,我为何会说去秦城监狱,于他们而言是最后的特权?

其实,原因也不复杂,简单的概括起来,大体上也就下面这两个原因:

1、不是谁都有资格进秦城监狱的;

2、相比较其他监狱而言,秦城里面的待遇确实要好很多。

基于这两个因素,于那些进入秦城的人而言,说是最后一个“特权”也不为过。

或许,有的人就会产生疑惑,会不明白,自古以来,群众对贪官的容忍度为零,一提及贪腐就深恶痛绝。

那么,为什么还要把他们送去秦城,去享受呢?

关于这一点,我得好好说说,监狱毕竟是监狱,不因为挂着“秦城”的名字,待遇就会好在哪里,毕竟是一个失去自由的地方。

再来说说,或许会有很多看官,包括我在内,也在想,为何对这些人,不直接执行死刑呢?

其实,这也是法制进步的一个体现,不管犯什么法,都得依从法律的判决。

处置腐败问题,最重要的就是要依靠法律和刑罚的震慑力。

对于一些犯下重大错误的官员,也确实是执行了死刑,而对于那些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或是有期徒刑的省部级官员,他们最终的归宿,大多也就是去了秦城监狱。

说到这里,我就多嘴啰嗦一句,一般的罪犯,在执行刑罚的时候,基本上是采取就近执行的原则办事,也就是说,是在哪里作出判决的,就关押在哪里。

但是,对于省部级的官员而言,不管其是在哪里被作出判决的,大多数都会被送去秦城监狱关押。

之前就写过不少关于秦城监狱的文章,评论里就有很多读者表示不理解,为何犯人也不讲究平等呢?

这是很正常的事嘛,古今中外,各行各业,哪有绝对的平等存在呢?

其实,细细梳理秦城监狱各个阶段关押的犯人,就很清楚其中的脉络了。

自打秦城于1960年投入使用以来,秦城里关押的犯人级别可大概划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五六十年代,主要是一些满清贵族要员、日本和老蒋那边的俘虏,除了满清要员之外,日本和老蒋的战俘,其军衔都在上将之上。

第二阶段:六十年代,一些被扣上帽子的对象,级别也是比较高的,譬如阎长贵,是伟人妻子的第一任机要秘书。

第三阶段:七十年代到八十年代,主要是两案的犯人,也就是林帅和老江两个集团的人。

第四阶段:就是九十年代以后,对象主要是一些省部级的官员。

这样一梳理下来,就知道为何那些,没有被判死刑的高官,会被集中关押在秦城了吧。

后记

最近追完了一部明代反腐的历史剧《洪武大案》,对朱元璋的反腐手段颇为赞同。

朱元璋的治国思想,主要是以猛治国,他的这个“猛”,是体现在反腐这方面,他的“重典治国”,也是体现在反腐这方面。

电视剧里,有这么一个剧情,朱元璋规定了,凡是贪污多少两银子,就有具体的惩罚措施。至于具体划下来的贪污底线是多少两,我也忘了。

就这个贪腐底线的划分,我也是颇为赞同,譬如,要是咱们针对官员,也明文规定贪污款项达到多少,就有具体的对应惩罚措施,是不是会更好呢?

当然,我也只是一个外行人,说着一些外行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