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军区也被称作省级军区或者省军区系统,注意这里的“省级”和“系统”,说明省军区不只是在省里才设立,和省平级的直辖市和自治区,也会设立对应的军事机构,但名称不一定是叫省军区。

除港澳台之外,我国共有31个省级行政区。其中22个省则有22个省军区,5个自治区则有5个自治区军区,余下的4个直辖市,北京的叫北京卫戍区,天津、重庆和上海这3个城市设立的是警备区。加起来总共有31个省级军区。

这些省级军区统基本不承担指挥作战的任务,其任务非常多而且广泛,包括征兵、安置退役士官,帮部队转业军官落实工作,民兵和预备役的管理工作,抢险救灾、应急处置等等,全部都是围绕国防动员这个核心来展开。

但是有三个省级军区地位最为特殊,分别是解放军新疆军区解放军西藏军区解放军北京卫戍区,他们不仅要承担以上所说的征兵、预备役训练等各类国防动员工作,还要承担军事作战任务。换句话说,新疆军区、西藏军区、北京卫戍区和陆海空等三军作战部队一样,遇到突发情况时需要随时投入战场打仗,这三个省级军区部队配备有主力作战部队。

一是新疆军区、西藏军区、北京卫戍区隶属陆军领导。自从2016年解放军实施军改以后,全国省级军区从过去归属大军区管辖,改由军委国防动员部管辖。在全国绝大多数的省级军区划给国防动员部管理的同时,却留下了新疆军区、西藏军区、北京卫戍区转隶陆军领导,标志着这三个省级军区和陆军的13个集团军一样,都需要承担军事作战的职能。

二是新疆军区、西藏军区、北京卫戍区的军政主官都是中将。绝大多数省军区都是正军级,但是新疆军区、西藏军区则是副战区级,所以新疆军区、西藏军区的司令员和政委都是副战区级中将。北京卫戍区虽然是正军级,但是军政主官向来都是高配为副战区级中将。

除了新疆军区、西藏军区之外,另外的29个省级军区都是正军级编制,无论是广西军区的司令员和政委,还是山东省军区的司令员和政委,亦或天津警备区的司令员和政委,绝大部分是正军级少将,属于标准配置,通常不会存在高配军政主官的现象。只有新疆军区、西藏军区两地的军政主官是中将军衔。北京卫戍区虽然也属于正军级编制,但是在军改之前,北京卫戍区的军政主官一直为高配中将。

因此,我国31个省级军区,只有3个承担军事作战任务,并且这3个省级军区的司令员和政委是中将。七大军区时代,各省级军区都隶属于大军区管辖,包括新疆军区、北京卫戍区、辽宁省军区、宁夏军区、上海警备区等等,皆是如此;可是等到了军改之后,七大军区编制撤销,五大战区建立,省级军区不再隶属于战区,而是统一归属到新成立的副战区级部门——国防动员部管辖,共计下辖28个省级军区。

撇开国防动员部下辖的28个省级军区之外,还有3个省级军区例外,分别是新疆军区、西藏军区、北京卫戍区,这三个省级军区跳过副战区级的国防动员部,直接归属正战区级的陆军总部管辖。普通省份的省级军区,仅仅作为二线军事机构,承担国防动员工作,比如征兵、预备役、后备力量建设等等军事业务,一般不会涉及到军事作战的事务。

可是新疆军区、西藏军区、北京卫戍区就不同了,我们从北京卫戍区、新疆军区、西藏军区单独隶属于陆军总部就能看的出来,完全是作为陆军作战部队的标准来统辖的,与陆军集团军的性质较为类似。

由此来看,新疆军区、西藏军区、北京卫戍区这3个省级军区的主力都是陆军部队,需要承担军事作战任务,与其他28个省级军区完全不同,而且司令员和政委的军衔,也高于其他28个省级军区。

这3个省军区不仅承担国防动员任务,同时也承担军事作战任务,甚至还下辖有一定数量的军事部队。之所以这样安排,是因为北京、西藏和新疆的地位非常重要,国家才做了特殊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