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山晚报

2月15日17时许

开展“泰网”大巡防的民警

正在泰安某小学“助学岗”执勤

放学之际

一名学生家长来接学生

诶?

怎么有点眼熟呢!

跟上去看看

在眼神交汇的瞬间

确定了

该家长正是要找的违法行为人

考虑到孩子

民警并未立即上前抓捕

而是将家长带至一旁

通知其第二天到所里

接受询问

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就在当天

凤凰派出所接到报警人董某称

2月14日16时许

在高新区某文具店内

丢失了一块手表和三支中性笔

价值约为800

接警后

正在开展“泰网”大巡防的民警

迅速前往现场处置

民警通过调取店内监控

锁定违法行为人是一名女士

店员辨认后

表示“不认识,不常来此购物”

民警将影像资料截取后

在周边小区、商铺走访

并未发现行为人相关活动痕迹

虽然人没有找到

但此人的体貌特征

已深深印在民警脑中

不要考验警察蜀黍的眼力

有时只需一个眼神就能锁定你

到案后,徐某如实供述了违法事实,并表示十分悔恨。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以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切莫对日常生活中的小偷小摸行为不以为然,务必摒弃贪图蝇头小利的思想,诚信购物。否则因“小”失“大”,给商家造成了损失,自己也身陷囹圄。

来源:泰安高新警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