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对

泰兴市2023年度

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进行了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

关于泰兴市2023年度第1批次

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泰兴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泰)地呈字[2023]第1号泰兴市2023年度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收悉。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经泰州市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申请。将延令街道南街社区0.8565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将延令街道越街社区0.0044公顷集体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将延令街道南街社区、延陵村、越街社区等地区共6.0167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

本次共批准建设用地6.8776公顷,其中转用土地0.8609公顷、征收土地6.8776公顷。

二、同意你市通过购买异地指标方式,落实补充耕地任务0.8419公顷(不涉及补充水田规模)。请你市认真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你市要督促当地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确保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四、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及时供地,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