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当地一位网友介绍,自己是温江中铁丽景书香的一名业主,小区在新物业选聘过程中,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第11条,在一系列违规过程中,9栋楼栋长毛**为什么能身兼多职,多个文件都看到了他的签名。
网友表示:为何能又定规则又当裁判?
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回复:
经调查,中铁丽景书香小区位于我区天府街道学海路88号,共有22栋32个单元5678户居民,由成都同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柳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建,于2014年交房,2017年10月成立业主委员会。现由成都鑫天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服务期限2022年9月止。
关于您反映“小区在新物业选聘过程中,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第11条”的问题。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第四项、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经核实,您反映的是业委会主任张某东违规用公章的问题,2022年7月25日,业委会主任张某东对提供给成都西正公司的招标文书进行修正后,盖章未经业委会同意。就张某东违规用公章的问题,2022年11月11日,业委会主任张某东接到区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后,业委会成员资格取消。
天府街办于11月16日对业委会发出《工作指导提示函》,又于12月23日发出《关于督促中铁丽景书香小区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的通知》,业委会依然未将张某东的情况公示给全体业主,最后由天府街办于2023年1月6日将此情况进行通报。
张某东目前已被行政处罚,且取消其业委会成员资格,张某东违规用公章是否属于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第11条的问题,经了解,已有业主将物业选聘相关问题向温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以人民法院裁决结果为准,天府街办将持续关注并做好相关工作。
关于您反映“在一系列违规过程中,9栋楼栋长毛某俊为什么能身兼多职,多个文件都看到了他的签名,为何能又定规则又当裁判”的问题。
经调查,毛某俊为小区居民小组长。2022年7月14日,业委会在小区发布了《关于中铁丽景书香小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成立招标监督小组及采购员的征集公告》,公告成立招标监督小组(聘请的第三方组织投票的工作组)及采购员,征集招标监督小组5人,采购员2人,公告期限为4天,期限内可通过公布的3个报名联系电话参与报名。毛某俊在期限内参加报名承当招标监督小组组长。
就毛某俊为什么能身兼多职和承当多种职能的问题,天府街办经翻阅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专业律师和物业专家提出的指导意见,均无明确条款规定对聘请的第三方工作组做出明确的禁止性规定。
【说明】该内容转自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
成都市温江区中铁丽景书香小区楼栋长身兼数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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