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明市人民检察院与福建省三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下简称三明所)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若干意见》,建立检察监督、违法预警、调查核实、信息沟通共享等多项协作配合机制。
检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建立,旨在发挥检察机关监督职能,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对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开展法律监督。《意见》确定了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延长强制隔离戒毒期限、变更强制隔离戒毒措施、办理所外就医等监督范畴,明确了口头建议、提醒函、检察建议书等多种监督形式,对民警履职不规范以及执法存在隐患风险等情形及时监督提醒。
该机制系全省首次出台的市级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了行政检察监督与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执法的有效衔接,促进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
供 稿:第四检察部
编 辑:郭书翰 林 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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