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大家常讨论犯罪人员亲属考公受限制的问题,还有一些人与古代的诛连制度联系起来,这里给大家纠正一下。

政审只审核直系亲属的犯罪记录,七大姑八大姨和旁系亲属的犯罪记录不在政审范围之内,就算是政审最严格的进公检法部门,只要直系亲属没判过死刑、直系亲属没有正在服刑之中、直系亲属没有参与颠覆国家政权之类的罪行、直系亲属没有间谍之类的罪行,都有可能通过政审公检法的部门政审,当然其他政审严格程度小于公检法部门的,更容易通过政审环节了。

现在的生活中,大家常说的醉驾会影响子女考公,其实也没有必要太担心,只要处理过了并且放出来了,关系就不是太大。除了罪驾以外,其他一些轻罪也是这样。

这里说这一些是消除大家的一些担心,但是有一点要说清楚,这些部门报考的人员竞争激烈,如果其他条件相同的两个人,如果你有这方面的瑕疵,别人没有,录用谁不录用谁,怎样才公平,大家心里都清楚。说一千道一万,大家遵纪守法是最好。

还要说明的是,审核直系亲属是否有犯罪记录,只是政审内容的一项,被审查人的政治立场和政治表现才是关键的。即使你没有留下政治表现不合格的切实证据,侥幸通过了政审,还有公示环节,如果你做了严重不符合的政治活动,被人拿到了证据,被举报了,很大的可能还是要被涮下来。

犯罪人员的子女不能考公的这一个说法,是在生活中被大众描述简单化了,因为这样描述逻辑直接,实易被人理解并传播。有些人为了蹭大众的眼球,提出来取消犯罪记录,理由是不歧视犯罪人员的子女,实际上没有必要。

但是,这件事经过这些人的炒作,如果被采纳了,实际作用要比暗示的负面作用大得多,让大家都以为犯点事,来一次罪没有严重后果了,那就对社会危害太大了,所以大家要起来反对这种人的行为,呼吁社会是不是要考虑这些人的资格问题。

至于公平问题,那你得问没有犯罪记录人员的公平。好多犯罪人员的子女,享受了犯罪所得带来的利益,比如用犯罪所得来把子女培养成高学历,甚至送到国外读书,这些人再回来与老实巴交人的子女竞争,你说公平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