赚0.1元,够做什么?不过是一分零钱,连一瓶水、一颗糖都买不到。
但安徽一名男子,就因为这微不足道的0.1元非法获利,亲手把自己送进了司法程序,留下犯罪记录。
近日,安徽寿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极具警示意义的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被告人江某最终被依法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01、眼红他人“直播赚钱”,男子跟风铤而走险
案件还要追溯到2025年。闲来无事的江某在浏览某直播平台时,发现有博主通过发布、直播淫秽内容,收获大量网友打赏,获利颇丰。
看着别人轻松赚钱,江某心生贪念,动起了“照方抓药、跟风捞钱”的歪心思。他误以为这类直播隐蔽性高、不易被查处,还能快速赚取额外收入,随即决定效仿他人,开启淫秽直播牟利。
2025年12月22日深夜,江某在家中私自开启直播,传播淫秽色情内容,做起了不切实际的“发财梦”。
02、直播仅26分钟,观看超2万,获利仅0.1元
让江某没想到的是,这场违法的直播不仅没让他赚到钱,还极其“短命”。
整场淫秽直播仅仅持续了26分26秒,就被平台风控系统及时监测到违规行为,第一时间对江某的账号进行封禁处置,直接掐断了他的违法牟利渠道。
看似短暂的一场直播,造成的传播后果却远超想象。
经警方调查取证,这场短短二十多分钟的违规直播,实际观看点击次数高达23090次,传播范围极广,不良影响恶劣。
而整场直播下来,江某的全部非法收益,仅有0.1元。
微不足道的收益,巨大的社会危害性,形成了极其刺眼的对比。
03、获利多少不影响定罪,法律绝不姑息
不少人看到判决结果心生疑惑:只赚了0.1元,也要被判刑、交罚金吗?
答案是:当然要!
法院审理后明确表示,江某以非法牟利为目的,通过网络直播形式传播淫秽物品,其行为已经完全符合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构成要件,已然构成刑事犯罪。
很多人存在认知误区:认为违法所得少、没赚到钱,就不算严重犯罪。
但事实上,此类罪名的定罪核心,不在于最终赚了多少钱,而在于是否实施了传播行为、是否造成传播后果。网络传播具有开放性、扩散性强的特点,一旦发布淫秽内容,就会快速扩散,危害网络环境,误导公众尤其是青少年,社会危害性极大。
本案中,江某的直播观看量超2.3万次,已经造成了大范围的不良传播影响,依法必须追究刑事责任。
考虑到江某到案后主动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具有坦白的法定从宽处罚情节,法院最终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作出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罚金2000元的判决。
判决下达后,江某当庭认罪认罚,对自己的违法行径懊悔不已,但犯罪记录已然留存,教训刻骨铭心。
04、普法警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这起“0.1元获刑”的案件,堪称最直观的普法教材。
很多不法分子抱着“试试不亏”“没人发现”“赚得少没事”的侥幸心理,在网络上触碰法律红线,殊不知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任何违法操作都会被全程记录、精准溯源。
无论是直播、短视频、社交群,只要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色情内容,无论获利金额高低,只要达到法定追诉标准,就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时的贪念,换来的是终身的犯罪记录、法律的制裁和个人声誉的损毁,得不偿失。
在此提醒每一位网友:坚守法律底线,自觉抵制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不传播、不牟利、不跟风,合法合规使用网络,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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