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东大科技产业园H3-5附属用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洛阳东大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394.63169万元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东大科技产业园H3-5附属用房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洛阳东大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洛阳东大科技产业园H3-5附属用房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ZPLY-23-013号;
3、建设地点:洛阳市新安县;
4、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自筹资金,共3946316.90元;
5、工程概况:建设内容包括多层办公建筑及戊类厂房等;
6、工期:90日历天;
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9、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
10、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11、安全生产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12、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本次招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3、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员工,提供在本单位的2022年06月(含)以来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社保中心网页截图为准);
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须通过“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附网页截图);
6、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01日至2023年03月07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明)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须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注: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请各潜在投标人充分考虑人员情况,要求相关人员身体健康、配戴口罩,按工作人员要求进行登记、核查身份。开标时请提前到达,以免延误文件递交时间。因自身情况等原因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联系人:夏工
手 机:13241775805
邮 箱:zb001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