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梳子姐
为官从政有两件幸事,一是加官进爵,二是功德圆满。
加官进爵殊为不易,功德圆满则难上加难。
尤其最近这几年感受特别深刻,今天还在台上人五人六,指天画地,明天就跌落神坛,啥也不是。
也有人保住位子,最终熬到退休平安落地,可是官声颓糜,下场仍然悲凉。
有位国企老总,具体是谁就不点名了,年纪轻轻便位高权重,二十年间风光无两却碌碌无为,终于捱到退休下台,得到的并非十里相送,而是员工们送瘟神般的欢呼雀跃。
由于在位子上不作为、无能力,企业占尽天时地利却错失发展机遇,员工们也跟着受尽窝囊气,甚至无奈地说:宁要一个有能力贪污的英雄好汉,也不要十个逑事干不成的老麦。
当官当到这个份上是最悲惨的结局,还不如一头撞死到南墙上。
能干事、干成事,是领导能力的基本要求。
2014年10月,人民网刊登了一篇《能“贪”还能“干”的干部落马咋还被市民同情?》的文章,里面讲了一个非常值得深思的问题。
作者老家的市长严重违纪落马,令人讶异的是,在家乡第一大网络论坛上,对这位落马市长的评价中竟有不少褒扬之词,认为他在任上为城市建设作出巨大贡献,大大改变了城市面貌,是家乡历史上“难得的好官”。
群众中流传着一句话:“我们宁愿要有本事的贪官,也不要不干事的清官”。因为做出贡献连贪腐都能被原谅,这种情况并不少见。
2015年,《北京日报》专门以读者来信的方式,对“能官”贪腐是否值得同情进行辨析讨论,其中提到最典型的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被判死缓后,有人认为,相对于对我国高铁的巨大贡献,贪腐过错算不了什么。
北京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主任吕廷君就此专门作出澄清,同情贪腐“能官”有违法治思维,这与传统的“官本位”思想与“当官发财”思维习惯有关,现代法治社会必须“公私分明”,对贪腐行为实行“零容忍”。
群众当然最喜欢既干净又干事的清官能官,但是由于这样的干部太少了,所以他们退而求其次,在干净与干事之间,宁愿包容贪污也接受容忍碌碌无为的平庸。
雍正皇帝痛恨贪官,但是对清官也不感冒,认为“贪官之弊易除,清官之弊难除”,所以宁愿重用操守平常的能吏,也不使用因循废事的清官。因为他心里清楚,清官只是个中看不中用的虚名,能不能把事情办好才是王道。
通常来说,不作为、不担当、不进取有两个原因,一是能力不济,根本就没有真本事;二是有心无力,明哲保身怕招惹是非。
胡锡进曾指出,公职人员们宁肯不要成绩也决不犯一次错误,因为十个成绩也抵不上一次犯错,所以导致安全第一、不出错第一,进而演变成为官僚主义的极限版,这真是一种悲哀。
当一失万无成为“紧箍咒”,当出现普遍性不担当作为现象,必然结果是谁能干、谁干的多,谁就会犯的错误多,承担风险也大。
解决这个矛盾没有什么好办法,因为中国的事情往往是一抓就紧、一放就松,很难找到稳妥折中的最优路径。
唯一值得参考借鉴的是范仲淹那句话,他说“为官公罪不可无,私罪不可有。”说的是从政为官,必须有一种敢于担当的精神,为公事承担领导责任必须有,中饱私囊贪赃枉法则万不可取,否则难以当好官成大事。
当官并不是好差事,吃苦受累还要承担风险,对于那种一身清白丁点“公罪”都没有的人,需要打个大大的问号,他真的那么完美吗?
对于即将得到重用的,也一定要亮亮他的真本事,看看到底做出哪些让人认可的实绩?
清廉只是最基本、最初级的官德要求,是为官从政的本分要求,并不意味着清官就是好官、就该得到重用。
德才兼备,既清且能,才是一个好官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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