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湛江市民政局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下称《条例》)为契机,对湛江市坡头区某房地产有限公司未规范使用地名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这是自国务院新修订的《条例》施行以来,粤东粤西粤北地区范围内开出的首张未规范使用标准地名的罚单,也是湛江市地名执法系统首例案件。

湛江市民政局通过建立并灵活运用“四种机制”,不断加强地名管理标准化建设,有效解决了部分房地产公司在楼盘推广时擅自使用未经审批的不标准地名进行宣传,在商业广告中不使用标准地名等问题,助力湛江地名工作高质量发展走上“快车道”。

高站位统筹部署落实,建立议事协调机制。湛江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建立了湛江市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民政、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文化和旅游等部门的地名管理工作职责,明确了建立地名管理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各相关部门地名命名和更名的工作程序等保障协调机制运行的措施,为全市区划地名管理工作的规范开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促进地名文化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互相促进相辅相成。

高要求覆盖监管目标,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机制。面对社会上存在的一些“洋气”“霸气”“怪异”等不规范命名的地名误导民众,影响城市形象的情况,湛江市民政局对每个地名实体、每条街道、每家房地产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调查摸底,了解、发现、掌握地名管理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抽查的35个实体命名中,发现4家企业存在没有规范使用地名做宣传的行为,该局向其送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及时限。

高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创新执法协调机制。为破解现行地名管理中制约地名工作开展的瓶颈,湛江市民政局积极与司法部门、住建部门建立执法协调机制,建立了地名管理司法协调机制,协调司法部门开展送法服务。湛江市民政局联合住建部门收集重点房地产企业不同的需求和问题,向民政部地名研究所、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市司法局及本地历史专家学者请教学习难点、疑点,做好普法政策解读工作的准备——对问题相同的企业采取开座谈会形式,对个案问题采取送法上门服务;公布信息咨询渠道,已为有需要的24家企业提供咨询服务800多次。部门间的联合协调机制,进一步提高地名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规范化、精细化,让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腿”。

高效能运用综合协调模式,推动“以案促改”机制。湛江市民政局创新地名管理模式,通过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解决过去保障协调机制运行不畅现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规范了日常监督发现工作;通过主动联合部门协调服务破解了过去不敢执法、不会执法现状,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通过推动“以案促改”工作机制及时纠正了在公共场合使用不规范地名的行为,公开曝光一批房地产广告宣传中不规范使用地名的典型案例,以查办的案件和发现的问题为支撑,深入分析研判存在的管理漏洞和监督缺位,消除影响治理能力的消极因素。围绕地名管理“双随机”抽查工作中发现的4个个案问题和2类共性问题,湛江市民政局开展整治,排查化解风险隐患7个。

【记者】林露

【通讯员】陈晓莹

【作者】 林露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