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方财富网

日前,河南省药监局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河南鸿冉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一次性防护服),被罚款40万元。

通报显示,河南省药监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给予罚款400180元、没收违法所得40018元。

天眼查显示,河南鸿冉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是一家以从事专用设备制造业为主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张沛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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