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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命名单

(2023年3月9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吴俊辉同志为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王晓斌同志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国平同志为县司法局局长;

刘玉屏同志为县商务局局长;

李 春同志为县审计局局长;

石龙泉同志为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王亚宁同志为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张英健同志为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决定免去:

丁彦宏同志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巴汪峰同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李 春同志县商务局局长职务;

石龙泉同志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王亚宁同志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3年3月9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毛亚婷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马明祥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边丽玲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李增祥同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姚金宁同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司小玲同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高银年同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来源:宁县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