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当地一位网友介绍,自己是清原县南口前镇张家堡村的一名老电影放映员,2019年开始发放的老电影放映员的工资补助一年,后因要下发其他实施细则,就一直没有发放。

网友表示:自己也咨询了清原县政府,给予回复是还是按照2018年的实施方案为准,针对这个方案,自己也在适用范围内,但是直到现在也没有给我发放工资补助。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回复:

县文旅广电局接到关于老放映员补助问题的诉求。依据《关于妥善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辽新广联字[2015]10号)、《抚顺市农村老放映员工龄补助实施方案》(抚文广联字〔2018〕82号)和《清原县农村老放映员工龄补助实施办法》(清文体发〔2018〕87号)规定,经乡镇和文旅广电局复审,该同志不符合“曾被乡镇(公社)正式选用”要求,不应再继续享受相关待遇。

现将相关政策规定整理如下,做为依据。

1.国家广电总局、人社部、财政部《关于妥善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广发[2012]47号)“适用范围”明确,乡镇(公社)老放映员是指:凡1993年12月31日(含)之前,曾被乡镇(公社)正式选用的农村电影放映人员,且持有“三证”(电影放映人员证、电影放映技术资格证、电影放映单位登记证)中的一证,或能提供当年被乡镇(公社)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选用的有关文件的人员。

2.辽宁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妥善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辽新广联字[2015]10号)“适用范围”明确:凡1993年12月31日(含)之前,曾被乡镇(公社)正式选用的农村电影放映人员,且持有“三证”(电影放映人员证、电影放映技术资格证、电影放映单位登记证)中的一证,或能提供当年被乡镇(公社)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选用的有关文件的人员。

3.抚顺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抚顺市农村老放映员工龄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抚文广联字[2018]82号)“适用范围”明确:现为我市辖区涉农县(区)户籍,凡1993年12月31日(含)之前,曾被乡镇(公社)正式选用的农村电影放映人员,且持有“三证”(电影放映人员证、电影放映技术资格证、电影放映单位登记证)中的一证,或能提供当年被乡镇(公社)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选用的有关文件的人员,离开农村电影放映岗位后,再没有被企事业单位录用的农村老放映员,达到年满60周岁的,从到龄次月起享受工龄补助。

4.清原县文化广电体育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清原县农村老放映员工龄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清文体发[2018]87号)“适用范围”明确:现为我县辖区农村户籍,凡1993年12月31日(含)之前,曾被乡镇(公社)正式选用的农村电影放映人员,且持有“三证”(电影放映人员证、电影放映技术资格证、电影放映单位登记证)中的一证,或能提供当年被乡镇(公社)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选用的有关文件的人员,离开农村电影放映岗位后,再没有被企事业单位录用的农村老放映员,达到年满60周岁的,从到龄次月起享受工龄补助。

【说明】该内容转自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