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龙源海晶盐光互补项目500KV送出线路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465-234010100014)
项目所在地: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天津龙源海晶盐光互补项目500KV送出线路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龙源海晶盐光互补项目500KV送出线路工程,本项目为配合光伏发电项目所 实施的塔台及道路的垫土、清淤、排水等内容,以及协助招标人与项目所在地产权单位进行 沟通等协调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龙源海晶盐光互补项目500KV送出线路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龙源海晶盐光互补项目500KV送出线路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 营业执照副本;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 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须具有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具有在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①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 人提供任命书,并对其工作年限加以承诺②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 及以上职称,可由正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 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对其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5)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0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记录 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有效票据凭证。
(6)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投 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投标人企业经营情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站截图)。
(8)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重大施工、质量、安全、环保事 故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9)其他资质要求:①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不参加开标,由本被授权人参加的,提供加盖公章 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 证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前3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代理人的社保缴 费证明(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参保单 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13日09时00分到2023年03月20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3年03月13日至2023年03月20日(公休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发送“单 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至邮箱,登记购买招标 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3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3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工程规模:垫土方量45887m2,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沽街道。
3.计划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竣工并验收合格。
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本,售后不退。
联系人:侯 工
手 机:15210675113
邮 箱:ztbxx17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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