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芮城县公安局召开了整治“吃拿卡要”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推进会。在家的局党委班子成员、各科室所队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李丹主持。
会上,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李亚斌传达省、市、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具体举措;通过观看视频的方式认真学习了县委书记尚玉良在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李丹传达学习了中共运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10起党员干部“吃拿卡要”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件的通报》;结合《芮城县公安局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按照涉及到公安工作的四方面19项目标任务、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完成时限进行了详细分解,并对下一步如何开展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全局上下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分析形势,查找不足,认真部署,严格落实,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现新提升、新跨越。
会议要求,一是压实责任,强化落实。各项任务责任部门要注重执行力和工作效率,务必按照专项工作方案及任务要求迅速开展工作、尽快见效,并及时报送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二是全面排查,立见成效。结合“联企服务”专项活动,做好进企入户、征求意见、收集线索等工作,争取查破一批侵权假冒、虚开逃税、阻工扰序等涉及企业的案件,同时各部门还要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办实事清单;三是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要严守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克己修德、自省自励,始终保持政治敬畏、法纪敬畏、职责敬畏,坚决不碰“底线”“红线”“高压线”,始终将纪律挺在前面,不断筑牢思想防线、严守纪律底线、恪守制度红线;四是加强督导,主动查摆。要充分认识到“主动查”和“被动查”的区别,切实打消顾虑,主动查摆问题。在专项行动期间主动说明问题的,从轻从宽处理;对于不如实说明问题或不知收敛、工作敷衍、执行不力而导致营商环境受到影响或破坏的,一经发现将提请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从重追责问责。
最后,李丹对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下属单位借培训之名组织公款旅游问题及教育警示的通报》进行了传达学习。(樊军 王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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