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 坟 通 告

碣府通[2023]1号

为进一步推动乡村振兴,完善功能布局。市政府决定征收位于碣石镇新酉村、湖坑村、六桃村、南城村属下集体土地,土地面积约119183平方米(折178.7745亩)作为市政府土地储备项目(碣石内环路)。为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需对征地红线范围内坟墓(含骨坛)进行迁移,根据《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土地储备项目(碣石内环路)土地征收及拆迁工作方案的通知》(陆府办【2022】18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位于碣石镇新酉村、湖坑村、六桃村、南城村属下集体土地(具体四至范围以实测勘界定测为准)。

二、迁坟期限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到2023年4月10日止。

三、有关要求

1.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请上述规划控制区范围内的坟墓(含骨坛)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或委托代理人到碣石镇政府一楼规划建设办公室办理坟墓(含骨坛)登记、补偿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坟墓(含骨坛)迁移工作。逾期未登记或迁移的,视为无主坟处理,由镇政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统一迁移。

2.禁止一切人员在项目征地拆迁范围内新建坟墓(含骨坛),否则一律按无主坟处理;对伪造坟墓(含骨坛)、骗取国家迁坟补偿款或冒名认领坟墓(含骨坛)的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对无理取闹,故意阻挠、妨碍迁坟工作,辱骂、殴打执行公务人员者,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温同志13184890006 叶同志13420366618

此 告

陆丰市碣石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0日

碣石内环路征地红线范围(具体以实测勘界定测为准)

碣石内环路建设内容:碣石内环路起于六桃大道,经新酉大道、大板沟村西侧,终于镇自来水厂道路与南碣公路交叉处,全长3.646公里,宽30米,采用双向6车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黑化工程、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标识标示工程等,项目估算总投资27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