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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岳阳3月15日讯(记者 胡峥 赵曼)日前,市民张先生购置房产时遇到“糟心事”。“荣湾外滩销售人员声称房屋公摊面积约为23%,可实际情况却相差甚大。”张先生告诉记者。
张先生为岳阳市岳阳县人,工作居住都在荣湾镇,因家庭原因需要购置房产。去年,张先生在多方对比后,选择了该地荣湾外滩楼盘。2022年10月30日,张先生与荣湾外滩签订商品房订购协议,交付20000元押金。
“我选择的户型是147.08㎡。当初销售人员表示该户型写在合同上的公摊面积不到23%,加上赠送面积,让人觉得挺实惠的。”张先生表示,签订协议后,发现公摊率与该公司所称出入很大。根据岳阳县房地产网备案数据显示,荣湾外滩公摊面积超过30%。张先生说,从始至终,该公司都未提供标注明确尺码的房屋资料,导致消费者只能听取销售人员的数据,存在“虚假宣传”的嫌疑。据荣湾外滩表示,目前,负责张先生的销售人员已离职。
公摊面积=公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的计算公式,按照岳阳县房地产网备案数据30%计算,张先生购买的房屋实际公摊面积超过44㎡,但是按照销售人员提供的23%的公摊系数计算,张先生此套房屋的公摊面积为33.8㎡,足足少了11㎡左右。按照当时的购房价格,公摊面积差额超过5万元。
“即便有26㎡的赠送面积,也远远达不到当时销售人员声称的所谓‘零公摊’,况且赠送面积是不算在产权内的。”张先生认为,作为消费者,他的合法权益收到了侵害。
随后,张先生多次与该企业沟通维权。2022年12月9日,张先生与由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组成的12345协商员在荣湾外滩售楼部展开协商。当时,张先生与荣湾外滩指定协商人刘谦达成口头协议。外滩方承担由销售方数据差错引起的争议,在房子实际成交价中,免除四个平方的购房费用,并另外赠送一年物业管理,总价约为2万元。
年后,张先生前往荣湾外滩要求该企业履行承诺,并交付购房款。“没有想到,我再去荣湾外滩时,该企业已经不认可当初达成的协议。”张先生说,该企业称公司经过了人事变动,新任负责人不同意该协议内容,要求按照之前的认购协议执行。
“多次的出尔反尔,让人完全失去了对该企业的信任。”张先生表示。
目前,张先生认为该企业涉嫌“虚假宣传”,要求解除合同,并全额退还定金。截至目前,该企业并未给予回应。同时,记者也前往该楼盘展开调查,企业也没有就此事给出解释。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范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构成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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