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0日12时00分,晋城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

请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各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一、公共防护措施

➣教育主管部门

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医疗卫生机构

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企事业单位

倡导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执行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度

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 公众减少驾驶机动车出行,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 停止举办各类大型户外活动。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工业源减排措施

钢铁行业——

山西晋钢智造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烧结机头颗粒物、SO2,NOx 日均浓度分别控制在5、5、35毫克/立方米以下(基准含氧量16%),1台烧结机停产、1台高炉焖炉;泽州县金秋铸造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3月20日12时至22日12时烧结机停产,其它在产冶铸企业根据空气污染状况适时停止烧结机生产。

煤化工行业——

在产煤化工企业限产30%,传统煤化工以气化炉冷备计,新型煤化工以气化总氧量计

燃煤锅炉——

全市65 吨及以上在用燃煤锅炉颗粒物、SO2,NOx 日均浓度分别控制在 5、20、40 毫克/立方米以下;其他燃煤锅炉 颗粒物、SO2,NOx 日均浓度分别控制在10、35、50 毫克/立方米以下。

其它涉气工业企业——

严格执行新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中橙色预警(Ⅱ级)对应的应急管控措施。

大宗物料运输企业——

大宗物料运输企业停止中重型载货车运输(国六、新能源、危化品以及排灰、排渣、排矸车辆除外,排灰、排渣、排矸车辆必须使用国五及以上车辆),城区南村镇、泽州县金村镇、北石店镇每日18时至次日8时停止国六及以下车辆运输。

列入差异化管控近期计划复产的企业——在本次橙色预警管控措施解除前不得复产

➣社会源减排措施

除应急抢险、民生供暖外,市区建成区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切割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浇筑、建筑拆除作业和喷涂粉刷等使用有机溶剂的作业。涉及重大民生工程的需经市政府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严格落实扬尘管控 “六个百分之百〞 要求,否则停工整改。

各县(市、区)政府要责成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强化巡查检查力度,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焚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