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的礼物”变成了“拘留3日游,江苏,一名女子过安检时,安检员发现她携带的行李箱中有可疑物品,结果打开一看,民警都大吃一惊。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原来,女子的父亲当过兵,父亲当兵回来后给女子带回来一颗子弹,留着做项链用,当天女子带着这颗子弹准备回上海。

哪知道过过安检的时候,安检员发现她所携带的行李箱内有可疑物品,形状很像子弹。安检员立即联系了执勤民警。执勤民警打开行李后,真的发现了一颗子弹。

执勤民警纳闷就问女子:是你带的啊?你这个哪里来的呢?

女子说:我爸当兵的时候,部队给的,他回来的时候说给我做项链,我就始终没有做,我就一直带着。

民警接着问:还有吗?

探亲女子:没有了,就这一个。

民警还是不放心又问:老家呢?家里还有没有?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女子:没有了。

后来经检查,这枚子弹为步枪子弹,大约6厘米长,结构完整,为未击发实弹。

随后,女子被民警传唤至派出所。警方依法给对女子行政拘留3日,并收缴其所携带子弹。

看到这一幕,真的是不可思议,未击发实弹,有爆炸隐患,这父亲也是胆大[呲牙]

即便是父亲送的,也不能带着上火车啊!这点常识都没有吗?

给大家科普一下,一枚子弹一根钢管,甚至都不需要是钢管,只要是一根管状物体下面放一根铁钉,就能制造一枚简易的反步兵土地雷,同理,子弹固定在一根管状木内后面,放上一根钉子,用铁锤敲击就能激发。

虽然没有枪管枪套,即使不小心击发,弹头也会因为失去枪膛内部压力从而不能达到定向高速螺旋飞行状态。其实就和一个炮仗差不多。但是弹药就是弹药,违法就是违法了。

法律禁止,私带枪支弹药是违法属实,但情节及危害程度轻微,应从轻发落。对女子已经是宽大处理了。

我第一次听说,用子弹还可以做项链,真的好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