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我们的辞退合理合法

公司——我们的辞退合理合法

林女士半年时间里旷工14天,未打卡16天,迟到早退83天。这样的员工还不能辞退吗?

她是2006年入职的,我们照顾老员工,平时只是对她口头劝导,我们这样做够人性化了吧?

公司有制度,旷工8天就可以辞退,我们是在林女士屡劝不改的情况下,迫不得已才辞退她的,这不合理合法吗?

林女士——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林女士——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考勤制度没有经过民主程序制定,所以公司所谓的制度本身就不合法。公司拿不合法的制度辞退我,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公司说我旷工14天,未打卡16天,迟到早退83天,但是在这半年里从来没有因为这些事,对我进行过处罚。公司所谓的制度里,分警告,严重警告及解约三种。公司在未对我进行警告或严重警告的情况下,突然辞退本人,与制度不合。

第四,公司要解除与我的劳动合同,应提前询问工会意见,这一点公司也没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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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法官——打官司要讲证据

一审法官——打官司要讲证据

法官:林女士这么多旷工、未打卡、迟到早退,你们还是如数给她发工资吗?

公司:是的,那是照顾老员工。

法官:你们的《员工手册》里写着,迟到、早退当月应该给员工进行警告,再犯的话要给予严重警告。你们给林女士警告了吗?

公司:没有,这不是照顾老员工嘛。

法官:你们这是默许员工这么做,明显是你们自身管理不到位啊。你们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存在不当。应向林女士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合计684630元。

二审法官——维持原判

二审法官——维持原判

法官:这半年工资一直按正常出勤给的吗?

公司:是的,我们照顾老员工嘛。

法官:你们这算默许员工的行为啊

法官:这么多旷工、未打卡、迟到早退,你们都不给警告吗?

公司:有啊,我们口头劝导了。

法官:一审法院处理很正确啊,你们这是默许了员工这么考勤啊。突然这样把员工辞退了,属于违法解除,应该支付赔偿金6846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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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Sir有话说

汪Sir有话说

经常有网友问我,公司说我“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要辞退我,该怎么办?其实遇到这类事情不用慌,公司想通过这一条合法辞退员工并不容易。

比如本案例,林女士旷工14天,未打卡16天,迟到早退83天,乍听之下大家可能都觉得这样的员工还不能开除,真是天理难容。可是仔细分析分析,公司的默许和纵容,也是造成这一情况的原因所在,所以公司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那如果公司一开始就给林女士发了警告信,扣除了相应的旷工工资,公司是不是就能合法辞退林女士了呢?

那就不是辞不辞退了,林女士会引起重视,不会让公司抓住这样的问题,一分钱不花把她辞退的。如果真的公司这么做了,林女士依旧我行我素,那被辞退是天经地义。

然后我们回到前面说的,被公司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辞退,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第一,公司能不能拿出证据?

公司说我们严重违反制度了,这得靠证据说话,不能随口乱说吧。

举个例子,我们忘记打卡,公司说我们旷工了,证据是没有打卡记录。可是没有打卡记录,就一定是我们旷工吗?显然这个推断是有缺陷的,缺乏关联性。

第二,公司有没有辞退依据?

这里分三个点位来说明,一是公司的制度是否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条经民主程序产生的?比如老板随口一说就算立规矩的,这可不行。然后这个制度有没有告知员工,这位员工可能是在制度出台之后入职的,并不清楚公司制度。公司拿着员工不知道的制度处罚员工,这也不行。

二是我们被辞退的理由,是不是在制度里。比如说公司说我们工作时间玩游戏,要辞退我们。但是翻遍公司制度,也没有一条说工作时间不能玩游戏,也没有一条规定玩游戏公司有权开除。如果公司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辞退这位员工,大概率会构成违法解除。

三是公司有没有选择性执行制度,比如前文案例中,公司明明有警告制度却不执行,硬是把问题搞大后,搞突然袭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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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公司在辞退时有没有说对辞退理由?

比如公司辞退我们是A理由,后来发现证据不是很充分,上了庭给出了B理由,因为B理由更站得住脚。这种情况,也是不可以的。

因为劳动合同只能解除一次,当时提了什么理由,就是什么理由,不能后面再补。当时提错了,公司就要承担不利后果。

写在最后

写在最后

在最后,我想对公司方说几句。看完这个案例,请不要感叹老板是弱势群体。公司在依法经商、依法纳税的同时,也有义务依法管理好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这句话并不简单,实际上涉及到太多复杂的法律细节。因此,每个用人单位都应当慎重谨慎地以道德和法律为本,在合理的范围内维护自身权利,并与员工共同携手创造健康、公平、公正的劳动环境。只有这样,才能促进企业发展,并更好地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双赢结果。

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感兴趣的朋友可以上网搜索案号:(2022)京01民终11115号,查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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