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说治人和治妖

在《续子不语》一书,有一篇文章《治妖治人难》,记载了同一个人处理两个案例,若是已读过的人,则可一目十行的跳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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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有一个刘某的县令,性格脾气比较正直,在本故事中的人物设定应该就是清正廉洁、嫉恶如仇的正面人物形象。该县有户嫁女,到了新郎家,下花桥的时候,一下子出来了两个一模一样的新娘,所有人都明白其中一个是真的、一个是假的,但无法分辨谁真谁假。好比《西游记》中那个“真假美猴王”一样。这就成了一个悬案。刘某却很简单就破解了,从仪门到大堂的这段距离,将一段白布悬挂成长桥的样子,说谁从上面走过去,那就是判定为新娘。一个女子说走不了,另一个女子很轻松在白布上走过去,立刻被刘某用公堂大印砸下去,打晕了白布行走的女子,再用大网罩住了,然后沉江杀死了这个狐精。

这么能干的刘某县令却错判一桩案子,导致了多人无辜死亡。案中一个茶叶商人被盗贼惦记了,找到一村上的武孝廉家投宿寻求庇护;武孝廉在本地应该是有功名有声望的人家,招待茶商住下了;夜晚盗贼一伙来抢,被武孝廉兄弟杀死四人,逃跑三人;逃走的盗贼却到县衙区击鼓告状,说自己是茶商,武孝廉抢劫财物,已杀死茶商四人;于是刘某派出衙役将武孝廉兄弟抓进县衙审问;武孝廉兄弟说:你把我们其中之一押在这里审问,放一个人回去保家;刘某不肯,坚持把兄弟都关押在县衙;盗贼们很轻松地返回到武孝廉家,大开杀戒,把武家人杀了很多,然后不慌不忙地逃走了。待到刘某发觉后,释放武孝廉兄弟回去,已经晚了,于事无补的了。

这篇小文章的末尾,作者用常见的笔法写道:呜呼!公能断狐,竟不免为盗所卖,岂非治妖易,治人难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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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没有过多的评论,自古至今读过此文的人须是较多,可测很多人也只是读过、翻过、忘过吧,估计也有人对此事有所感慨,只是我个人读书不多,不知道而已,且今就谈谈我个人的感悟了。

就事论事,这故事中的刘县令或许确实符合一个好官的形象,并且还有小聪明,可是往往会被自己的一身正气而堵住了聪慧的思维,破除妖邪,这智慧确实是令人翘起大拇指,但对于盗贼诬告却一意孤行,未能深谋远虑,导致了无辜人被害,这件事说大错,也不至于,顶多是一个“失察”的罪名,然后被朝廷革职就算了,本故事没写后续,权当是猜测,在刘某的申辩上,也完全站得住脚,即便是当今的报案和审案,同样有羁留二十四小时的规定,作为办案机构,在未能审讯真假的情况下,万一他们是真凶,一旦放跑了,再抓回来,可就费时耗力的了。错就错在,刘某没能明察秋毫,或者在兄弟一人自愿羁押的申诉下,能有一个应对的措施。当然,武孝廉兄弟也没想到,盗贼会返回去继续作案,因此不能就这一点,向刘县令提出保全措施。延伸出问题:假如武孝廉有了这方面的担心,向刘县令提出来了,是否就能进行保全呢?例如,放一个兄弟回去,或者继续羁押两兄弟,另外派出两名捕快,坐镇武孝廉家中,直到兄弟俩案件问清楚回家为止。

是否?原作者想内涵另外一个思路:人心险恶,不如妖心单纯。对妖孽,小小的一个计策,就把妖套进去了。而人,显然比妖高级了一层,会反向使用计策,把人套了进去。我们苏南地区民间土话说:谢大宗桑莫大人。普通话解释是:宁愿养大畜牲,不要把人养大。意思很明显,把人养大后成了白眼狼,还不如养条狗,对人尚能摇头摆尾的。深究起来,还是人心险恶的根子吧。可是,人类又是很虚伪的,中国很多的成语,偏偏又是把人说成很无辜的样子,倒是动物们才是恶贯满盈之类,如成语狼子野心,便指向了狼;如成语佛口蛇心,便指向了蛇;如蛇蝎心肠,还是蛇蝎最坏的,人固然是坏了,才能和蛇蝎相比。如此这般的成语,举例无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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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得出结论,妖魔鬼怪到底还是没有人心来得狡猾,且别说,人类世界到底有没有妖魔鬼怪,总还是靠着书籍中文字对妖魔鬼怪进行渲染和传承,那么落在书本上的文字,最终不还是由人进行书写嘛,还要加油添醋的润色,尽可能把鬼怪写得既恐怖又诡坏,这么说来,还是人心最坏了。于是乎,治理人,就得勾心斗角地去算计,如刘县令这般原本想当一个好官,一招失误,便是遗恨千年了。

(完)